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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第三方调解?| 法保網

08/15/2022     法保網

做生意或工作中都难免会碰到不如意或者有纠纷的时候,为了让事件和矛盾不再继续扩大,为了降低纠纷和矛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可能要利用一个公平的第三方的调解机构,使各方的损失都降到最低。

首先,为了使调解进程有效运作,各方必须愿意公开和诚实地沟通。当关系紧张但必须继续时,案件通常适合进行调解。如果矛盾双方直接沟通,双方往往都想保留对结果的控制权,糟糕的沟通方式和越来越糟糕的结果往往是显而易见的,这时需要一个熟练和专业的中立的第三方来监督和促进沟通。第三方的介入很可能会改变争议双方互动的动态。

在下列情况下,调解可能是适当的:

  1. 由于缺乏解决冲突的技巧,或由于抗拒对抗或被另一方对抗,双方在解决争端方面存在困难。调解有助于澄清解决问题的有效步骤,并提供一个中立、无威胁的讨论环境。
  2. 在协商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强烈的心理或关系障碍。调解员可以在双方之间发挥中介和调解作用。中介人接受的训练是处理解决情感障碍、误解或沟通不良的问题。否则,双方将不愿意面对面地讨论争端。
  3. 保持工作关系很重要。许多冲突是在一段持续的关系中产生的。对于争议,双方保持对结果的控制和“拥有”决定的相互协议总是比由第三方强加的决定更可取。调解过程经常修复或建立新的工作关系,这对正在进行的工作的成功至关重要。

调解的目的是什么?

即使争议不能解决争议,调解往往也会“引出”真正的问题,增进双方的沟通,促进改善工作关系。调解的目的是使争议各方:

  1. 分享彼此的感受,减少对彼此的敌意;
  2. 澄清彼此之间的误解;
  3. 明确潜在的利益和关注点;
  4. 找到达成共识的地方;
  5. 将这些领域纳入各方自己设计的解决办法;
  6. 与比较传统的投诉和法律诉讼程序,调解的优势在于它为双方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提供了环境。透过调解员的熟练协助,鼓励争议者倾听、保守秘密、移情、暂缓先入为主的判断、尊重彼此的价值观,并专注于解决潜在的冲突。

什么时候调解不合适?

虽然调解在许多情况下是一种有效的技术,但《替代争议解决法案》和《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承认,在某些情况下,调解可能不合适或不可行。不当的调解的例子包括:

  1. 涉及就业申请人、前雇员、涉嫌暴力、严重骚扰、不利诉讼、集体诉讼的案件;
  2. 在已有先例的案件中需要权威解决的案件;
  3. 争议事项对政府政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 或需要提供整个诉讼过程的完整公开记录的案件。

在非正式投诉和准备诉讼阶段,调解员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根据上述标准,决定是否有争议需要调解。在适当情况下,调解将作为选择平等中立调解辅导的一个选项。如果在某一特定案件中确定调解不合适,员工之间的投诉将通过传统的平等就业机会咨询程序处理,而员工和老板之间、两个或几个股东之间、租客与房东之间、或者一个商家与另一个商家之间的矛盾,就需要第三方的调节机构来帮助协调和解决纠纷。

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有个部门EEO专门做 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替代性纠纷解决)调解员将对正式投诉阶段提出的案件作出此类决定。但是商务部的调节机构从接受投诉到完成调解可能需要180-270天。而外界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往往工作效率更高一些。

<法保网> 提醒:法保网作为司法部和加州法庭认可的调节机构,有大量调解和调停成功的案例。如有碰到任何纠纷,有不想话很多的律师费和精力去打官司,双方不妨可以考虑一下成本相对较低的庭外和解ADR,而调解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请咨询法保网的客服人员。

<法保网> 电话: 626-586-1110, 网址:WWW.AAALEG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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