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东来说,启动“驱赶房客”程序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事务。这个程序在法律上被称为Unlawful Detainer。在执行这一程序之前,房东首先需要给房客发出书面通知。其中,最常见的是3-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顾名思义,就是告知房客必须在三天内支付租金或者搬离的通知。然而,许多房东可能会随意手写通知,或者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房客,以为这样就足够了。但是,律师在此强调,给予房客正确和规范的通知(Proper Notice)至关重要,通知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做不对,很可能无法最终获得法庭的驱赶令。
房东应该根据租约的长短以及房客违约的原因来选择正确的通知方式。常见的通知包括3天通知,30天通知(适用于居住不满一年的房客),以及60天通知(适用于居住超过一年的房客)。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通知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口头通知无效。具体选择哪种通知方式,房东需要考虑租约类型以及房客的违约情况。
如果房客在房东给出正当的通知后没有自行搬离,房东可以行使其权利向法院申请驱赶并取得驱赶令。但是,房东不得擅自驱赶,如断水、断电、换锁,这些都属于非法行为。
在给房客发出三天通知的情况下,如果原因是房客没有付房租,那么这份三天通知必须精确列出房客所欠的房租金额及时间。房东务必记住,拖欠房租的金额不能包括迟交费、水电费等,只能是房租金额。此外,法律规定,这份三天通知还必须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如果房东使用第二种和第三种送达方式,务必使用美国邮局的挂号信(Certified Mail) 再寄一份通知给房客,否则送达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房东务必保存好邮局提供的收据。
送达完成后,送达者必须写一份送达证明并签名,英文称为Proof of Service。这份文件需要详细说明送达的时间、地点以及送达方式(上文提到的三种方式之一)。此证明在后续向法院申请驱赶时必须作为证据提交,因此房东务必妥善保管。
对于“三天”的到期日计算,房东需要注意,这三天必须从给出通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算三个工作日。如果通知的第三天恰逢周末或法定假日,则三天的期限必须延长至周一或法定假日后的第二天。举例说明,如果房东在周三给房客发出通知,则三天的起算日为周四,第二天为周五,第三天为下周一,因为第三天不可以是周末或法定假日。同样地,如果房东在周四给房客发出通知,则起算日为周五,第二天为下周一,第三天为下周二,因此三天通知的截止日期为下周二。
考虑到三天通知是驱赶房客的第一步,如果这一步做错了,可能会阻碍整个驱赶案件的进展。因此,律师建议需要驱赶房客的房东在发出三天通知之前咨询律师,确保通知符合法律规定,并正确完成送达。
最后,提醒各位房东,在处理驱逐程序时务必谨慎并遵循法律程序,不然很可能被房客反过来以歧视、不尽房东义务,违反合约等理由被房客反诉。
确保书面通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延误。如需进一步咨询或法律援助,请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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