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673法案》是2019年州长签署的一项法案,修正了劳工法典第210条,允许雇员在仍在职期间就工资延迟支付收取法定罚款。劳工法典第210条一直允许通过民事诉讼向州支付延迟支付的民事罚款,包括通过《私人诉讼法案》(PAGA)诉讼。
劳工法典第210条仍然规定支付给州的民事罚款,但现在还规定雇员可以通过劳工专员的工资申诉程序收取整个罚款。
一般来说,劳工法典第204条规定了工资的定期支付,并要求每个日历月工资应在提前由雇主指定的日期支付两次。在任何一个日历月的1日至15日之间(含),所进行的工作必须在当月的16日至26日之间支付。在任何一个日历月的16日至月末之间进行的工作,必须在次月的1日至10日之间支付。
如果雇主是按月支付工资,但应该按照劳工法典第204条的要求每月支付两次工资,那么如果未按照规定完全支付工资,则会受到罚款。罚款在法定支付期限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如果雇员没有在雇主根据劳工法典第204条指定的工资支付日收到应付工资的全部金额,则支付就算延迟。然而,如下所述,不同类型的工资,如最后的工资或不规则的加班,有不同的支付截止日期。
是的。如果没有及时支付不同类型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或带薪假期工资,则可能适用延迟支付罚款。注意:根据索赔类型,工资的截止日期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根据劳工法典第227.3条,应在雇佣结束时支付未使用的带薪假期工资,必须符合劳工法典第203条的规定支付。然而,如果在雇佣期间休假,带薪假期工资必须在劳工法典第204条规定的工资支付期内支付。
是的。这有时被称为工资不足支付。所有工资都应在雇主规定的支付日支付,同时必须符合劳工法典的规定。如果所有工资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妥善支付,将适用延迟支付罚款。
是的。如果餐食或休息时间的溢价工资未能及时支付,则适用劳工法典第210条的罚款。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裁定,拒绝雇员休息或休息期间支付的溢价工资构成“工资”。(Naranjo v Spectrum Security Services, Inc.(2022年)13 Cal.5th 93。)
劳工法典第210条的修正案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然而,对于2019年到期的工资,可以寻求延迟支付或未支付的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据劳工法典第210条,对于罚款索赔的提起有一年的诉讼时效。
是的。然而,这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因为截至2020年1月1日,它是唯一受劳工法典第204条覆盖的公共实体。因此,2020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延迟支付可能会针对加利福尼亚大学提出索赔。
对于任何初次违规,每次未能支付给每位雇员的罚款为一百美元($100)。对于每次再次违规或任何故意违规,每次未能支付给每位雇员的罚款为二百美元($200),加上非法扣留工资金额的25%。
对于之前已经确定的违规行为,无论是否实际处以罚款,后续违规的较高罚款将适用。
故意违规包括故意或明知而为之的所有就业行为,而不是偶然或无意中的。只需提供故意不执行要求执行的行为的证据即可,不需要证明恶意或欺诈意图。对法律的无知不是一种辩护,也不免除雇主的违规行为。
如果雇主未能及时支付根据劳工法典第201、202和203条应支付给已解雇或辞职员工的所有工资,那么等待时间罚款是适用的。
向劳工专员办公室提出工资索赔,要求支付给员工的法定罚款;
向劳工专员办公室提交有关广泛违规影响一组工人的劳工法违规报告,以获得支付给州的民事罚款。
是的。任何形式的歧视或报复,例如,如果雇主因员工抱怨未能及时支付工资或未能支付加班工资,或因员工提出索赔或告知雇主他们打算向劳工专员提出索赔而解雇员工,员工都可以向劳工专员办公室提交歧视/报复投诉。
作为雇员,了解自己的工资支付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发现雇主未能按时支付您的工资,您有权提出索赔并要求获得法定罚款。在发现违规时,及时采取行动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如果您感到受到歧视或报复,例如因为投诉未能及时支付工资而受到雇主解雇,您也有权利向劳工专员办公室提交歧视/报复投诉。不要忽视您的权益,确保您获得应得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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