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无论是短是长,相信大家都投入感情过,提出分手的那一方,可能千头万绪、难以启齿。而收到法院离婚传票的另一方,更是百感交集、痛心疾首。然而,无论谁先提出分手,代表婚姻早已产生裂痕,不需为此感到不平,人必须往前看。
一整叠厚厚的离婚传票文件,里面隐藏了什么玄机?有哪些必须要注意的,以免不小心触犯法律,影响日后权益,尤其是孩子相关权益。
在加州,离婚传票(summons)通常会附上一份FL-100表格,除了第一页提供基本讯息以外,从第二页开始,离婚申请人可以填入所期待的要求。请注意,这里说的只是单方面的期待,并不代表法官一定会全数同意。您不需要因为看到您认为不合理的要求,就气得跳脚。
对方的期待,可以包含离婚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等等。收到离婚传票,您有三十天的时间可以作出书面回应,这将赋予您足够的时间咨询并委托一位加州离婚律师。在一整套回应文件(response)当中,可以说明您自身的期望。如果您不愿回应,配偶可以要求法院在没有您意见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并非所有的离婚案件,都需要提出回应。假设您和配偶之间事先谈好了条件,或签订了书面协议,又称为协议离婚,您就可以选择不回应。此时,律师将会采取其他较为简便,或费用较为节省的方法,为您结束这段婚姻。
在收到离婚传票那一刻起,法院下的家事法标准禁制令(Standard Family Law Restraining Orders),已开始生效。基本上,禁制令对于夫妻双方制定了一些要求,在办理离婚期间必须遵循,例如:
当然这不代表完全无法使用户头里的存款,合理的金额运用在生活必需,或所营运的企业固定支出上,是被允许的。或可使用于申请离婚的法院规费以及律师费。假使因紧急状况,临时需要调度的金额较高,须于五个工作天之前通知对方,并且能向法院合理解释这些特殊支出的用途。
违反加州家事法禁制令,擅自将孩子带走,可能对子女抚养权造成影响,最糟的情况下,还可能被对方控告诱拐儿童(child abduction),后果堪虑,千万别以身试法。
接获离婚传票的那一刻,其实是整段离婚过程中最煎熬的,不亚于深陷离婚官司的痛苦泥沼,或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锥心之痛。因为,第一步总是在心里层面,开启无形的庞大压力、茫茫无知的未来。请记住,您并非孤身一人,有任何离婚诉讼程序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本所,您将可预约一次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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