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上流传一则笑话,某甲在美国遇及民事诉讼,被人一状告上加州法院,某甲希望送礼给负责该案件的法官,疏通一下关系,被律师拦阻了,劝某甲万万不可为之。然而,法官后来依然收到那份礼物,某甲也赢了官司,原因何在?原来礼物确实寄出了,而寄件人却填了对方的名字。这虽然只是一则笑话,但在美国,法官的地位真的如此崇高?不服法官判决的人,只能忍耐到底?
法官的职权
一般人广泛认为,法官有如智慧的所罗门王,只负责倾听、审判各项刑事、民事纠纷诉讼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论,法官有诸多职权可以运用,目的在于确保案件可以公正并顺利的往前推进,例如:
撤换法官
进行到一半的民事案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撤换法官?加州民法第170.1条,提到法官被撤换最常见的三种原因:
只要具备合宜的理由,怀疑法官违背了以上任何一条法律,便可向法院提出动议(Motion),要求撤换法官。此外,根据加州民法第170.6条,倘若您认为法官有偏见,亦可提出动议要求撤换法官,但必须遵循法院在天数期限上的规定。
结论
回到刚才那则笑话,倘若有人胆敢贿赂法官,后果为何?根据加州刑法第92条,贿赂法官属于刑事罪,可能被判入狱监禁两年、三年、到四年不等。而诬陷他人贿赂,亦可能触及刑法。法院提供不同的管道,可以让您发声,无论申请撤换法官,或在最终审判结束后,提出上诉,都有法可循。请咨询一位民法律师,了解美国民事诉讼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