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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天使投资人,真天使还是假天使? | 劉美芳律師事務所

12/16/2024     劉美芳律師事務所

天使创投,是一种相当受欢迎的商业概念,亦即在公司创建初期,创业者根据心中的创新想法,作出一款产品的原型,或者一项服务的经营模式,并且找到单纯信任你、支持你的「天使投资人」,他们可以是亲朋好友,也可以是来自不同产业背景的纯粹资金型投资人,更可以是熟悉产业及其趋势、将来可能成为盟友的合作型投资人。


天使投资人像天使一般,在公司创立初期,就开始投资并换取部分股权,他们通常不会干预公司的营运,但投资金额也往往较低。一切听起来如此美好,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竟有「假天使」的存在。

假天使在哪里

创业者为了达成梦想,听闻有人愿意投资自己,通常都会喜出望外、来者不拒。然而,有些钱千万不能拿。某些名义上的天使投资人,暗地里从事不法勾当,他们丰厚的财富可能源自于高利贷、诈骗、色情、赌博、贩卖山寨品或违禁物、掏空、走私、贪污、洗钱等等。这些人一旦出事,创业者可能受及牵连,被指控合謀洗钱而同时列为被告。

另一种假天使也不能碰,他们自身负债庞大,出于好心或义气,还得对外借钱来投资创业者。当他们临时需要资金的时候,可能会毫无预警撤资,造成创业者的资金断链。

即使表面光鲜的天使投资人,也不见得能够相信。曾有成天游手好闲的富二代、靠爸族,受邀成为天使投资人,但富二代的有钱老爸后来把创业者提告了,理由是那笔投资金并不真正属于富二代,而是有钱老爸交代儿子拿来投资房产,却被非法挪用的「赃款」。有钱老爸怀疑是因为儿子涉世未深,才会被创业者欺蒙。

另一种天使投资人,创业者也应敬而远之。他们不能接受所谓创业就有失败的风险,而且短期内无法立即创造营收,坐立难安下,他们可能随时撤回资金。最糟的情况,是创业不幸失败后,这些投资人自认钱被骗光光,由天使变成魔鬼,将创业者一状告上法院求偿。

欺诈诉讼

一般来说,上述的商业欺诈诉讼,经常以失实陈述(misrepresentation)作为诉由,例如创业者对产品或服务作出虚假声明,以致消费者受到伤害,或控告创业者在投资人面前扭曲产品利润或公司资产价值。

创业者面临棘手的欺诈诉讼,可以是民事也可以是刑事,如果是刑事起诉,以轻罪欺诈(misdemeanor fraud)而论,加州的诉讼时效为发现后三年。若是重罪欺诈(felony fraud),时限较长,为发现后四年。联邦层级的欺诈,最多可在发现后七年内提出诉讼。诉讼时效不是从欺诈行为发生之日算起,而是从受害者发现欺诈行为之日起算。

欺诈类型

加州法律大致将欺诈区分为至少四种类型:

  1. 故意欺诈(Intentional Fraud)- 利用欺骗或失实陈述,诱使某人采取某种行动,从而造成伤害。
  2. 承诺欺诈(Promissory Fraud)- 不遵守承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
  3. 隐瞒欺诈(Concealment Fraud)- 尽管有充分披露事实的义务,但仍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4. 推定或过失欺诈(Constructive or Negligent Fraud)- 非有意欺诈,但结果却带来与实际欺诈相同的后果。

结论

寻觅良好的天使投资人过程中,一路上可能惊险万分,只望创业者持续保有乐观谨慎的态度,心存正念、不怕挫折,指日将水到渠成,梦想成真。创业期间遇上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一位专业的商业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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