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之参研學習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道法自然"的"自然"是道家的核心概念,其内涵需要结合全文语境和道家思想体系来理解:
1. 文字本义:
"自然"在古汉语中是"自-然"的复合词,意为"自己如此",指事物本然的状态。不同于现代中文中与"人文"相对的"自然界",这里的"自然"强调本来天生之性、不受外力强制或诱惑的存在方式。
2. 心法内涵:
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递进关系中:
- 前三个"法"指效法、遵循
- 最后一个"法自然"并非指道要效法某个外在对象,而是强调道以自身本然为法则。人,地,天,之极法道則道不須再回过头法天地之间有形的自然界.河上公注:"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3. 道的本质特征:
"自然"是道的根本属性:
- 自本自根:《庄子》言"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 无为自化:道创生万物却不主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 周行不殆:道的运行遵循内在规律("独立不改,周行不殆")
- 道法自然,"自然"~有形无形合一之示現,为道之体用合一,合一方能大用,有无合一故曰:聖人抱一为天下式.真空妙有合一之妙義,有無合一方是最自然的本来示現.
4. 与万物关系:
"自然"既是道的存在方式,也是万物应有的状态:
- 王弼注:"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春夏秋冬,生老病死,成住坏空皆如此
- 道经:第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可作为互文印证
5. 与西方自然观的差异:
不同于古希腊physis(自然)与nomos(法则)的对立,道家的"自然"包含自发性与规律性的统一,既是存在状态又是規律准则。故古聖觉者皆有言之印证:
老子:''抱一天下式"
孔子“一以贯之”,
华严宗的“一即一切",
《庄子》:通于一而万事毕,
“一也者,万物之本也,无敌之道也。”(《淮南子·诠言训》),
“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吸精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素问·上古天真论》,
禅宗,萬法归一
老子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正验证了,自然为,有形无形,灵性肉体合一方能大用!其真義尽在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空妙有妙有真空,不空的空无我的我,不可思議無量妙理妙義.
4/1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