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表示,世界航運理事會( World Shipping Council,WSC)呼籲美國貿易代表(USTR)放棄對中國建造船舶徵收港口掛靠追溯費用的提議,理由是擔心會對經濟與產業造成影響。
儘管世界航運理事會強調支持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為美國航運業注入新活力的決心,但該組織還是強烈反對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於今年二月宣布,對停靠美國港口在中國建造或即將在中國建造的船舶徵收一百五十萬美元的費用。
據WSC規定,對船隊或訂單中擁有一些中國製造船舶的營運商而言,這項費用意味任何船舶進入港口可能需要支付每艘高達一百萬美元費用,無論該船舶是否在中國建造。
WSC表示,這些費用是美國採取一系列措施一部分,主要在「遏制」中國在航運,尤其是造船領域的地位與影響力。
世界航運理事會提醒,擬議的關稅可能使美國消費者與企業通膨更為嚴重,危及就業,並「不成比例」損害美國農民與其他出口商。
WSC高度重視制定「更有效替代方案」以加強美國造船業,並不對整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WSC並強烈反對將美國出口產品運輸限制在極少數懸掛美國國旗與美國建造船隻上計畫,認為其在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升高是一個危險的局面。
WSC執行長克拉梅克(Joe Kramek)強調強大的美國海運業將對整個海事產業產生連鎖反應。WSC強烈反對該案中關於港口費用及使用美國國旗或美國製造船隻的要求提議。這些提議將導致美國出口商與消費者成本增加以及供應鏈效率低下,無法為中國提供有效激勵措施改變其行為、政策與作法。
克拉梅克認為,一旦通過,擬議港口費用可能會導致較大港口堵塞,減少較小港口服務,因為營運商試圖盡量減少每條航線在美國停靠次數。
他認為,一艘「中等大小」貨櫃船(六千六百TEU)航線包含六個美國港口停靠,其面臨費用可能比紐約與歐洲最大港口荷蘭鹿特丹港間的進出港即期航運運費總和高出兩倍。
克拉梅克指出,港口費用似乎「遠遠超出」法律授權範圍,都不是依據美國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301條採取行動允許依據,該條款制定目的是促使消除有爭議外國行為、政策與作法。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於今(二○二五)年一月表示,中國實際上可按第301條款採取行動,第301條款是美國貿易法下一項調查工具,允許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進行單方面貿易報復。WSC表示,與採取懲罰措施相比,美國政府更應將資源投入振興整個美國國內航運業。
美國國會去年十二月底提出《美國新船舶法案》,主要在振興美國商船隊,加強和平時期國內供應鏈,並確保國家在衝突期間運輸必需品與軍用貨物能力。
在第二次就職僅兩個月後,川普總統今年三月初首次對國會發表演說時宣布,將在白宮成立專門的造船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