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專欄》美國綠卡職業移民的途徑與要求
梁勇律師事務所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通常華人在美國申請職業移民的方式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一) 傑出人才
這裏所提到的傑出人才是指: EB-1A 傑出人才, EB-1B優秀學者和研究人員,以及EB-2 NIW 國家利益豁免等三大類. 通常這些申請人多為科學, 藝術, 教育, 商務, 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就的外籍人士. 根據移民法的規定, 除了EB-1B需要由僱主擔保提出申請外, 其餘兩類的可以在沒有僱主擔保的情況下提出移民的申請.
傑出人才小測驗, 你該申請哪一類? 以下是幾個常見的傑出人才個案, 依照情況的不同, 看看你適合哪一類?
1. 你是國家級的運動員, 得過一些全國和國際比賽冠軍. 你沒有學位, 沒有出版物, 有獎牌, 媒體報導, 你最適合哪一類?
2. 你是癌症研究專家, 有博士學位, 有出版物, 作過PEER REVIEWER, 有過傑出貢獻, 正在一著名學府作NIH贊助的研究工作. 你的僱主願意提供長期的工作機會, 也願意幫助你移民.你可以申請哪類的移民?
3. 你在大學讀博士學位,明年會拿到學位.你有兩篇文章,沒有Citation, 但你是第一作者,而且發表在最好的刊物.你的身份是F-1. 你適合申請哪類的移民?
4. 你在NASA工作.有博士學位, 有十篇文章. 是項目的CO-PI.沒有作過PEER REVIEW, 沒有MEMBERSHIP, 沒有任何獎項, NASA不幫忙.你該申請哪類?
你適合哪類的申請呢? 完整的分析參照 http://www.lianglaw.com/niw.htm你也可以將你的完整履歷email至counsel@lianglaw.com給我們,由我們為您評估移民的可能性.
(二) PERM 勞工應聘
勞工應聘或稱為勞工紙, 是目前申請綠卡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依申請人的學歷及經驗的要求不同可分為職業移民第二及第三優先(EB-2/EB-3). 這兩類的申請人必需要有合格僱主願意擔保綠卡的申請. 舉凡是: 工程師, 會計, 分析師, 電腦人才, 繪圖員, 經理, 教師, 研究學者, 業務人員, 廚師, 保姆, 所有技術及非技術工人, 大學或以上學位的外籍人士等等, 都可以提出PERM的申請.
由於移民排期倒退, 如果你的H-1B 六年期限快用完﹐移民申請至少必須要在H-1B滿5年前提出﹐才能符合在H-1B滿6年時﹐PERM或I-140 等待超過365天而可以向移民局提出延長H-1B 第七年的申請的規定。若是I-140 已經批准, 而移民排期未到的話, 即使移民申請未超過365天,可以在H-1B 到期前提出延長三年H-1B 的申請.
從勞工部將勞工應聘的審理改以PERM電腦審查的方式以來, 我們有很多客戶在短短的幾個月至一年內就取得綠卡. 最新的批准案例及PERM 申請情況可以在 www.lianglaw.com 查詢.
(三) 投資移民及L-1跨國公司主管
1. 投資移民: 屬於職業移民類第五優先(EB-5)允許那些真正對美國進行商業投資的人成為永久居民. 投資移民要求最少投資一百萬美金或五十萬美金. 除了投資金額的要求外,還必須創造至少十個就業機會. 比較特別的是, 投資人最初取得的是兩年有條件的綠卡,投資人必須在取得綠卡滿兩年前90天內提出取消條件限制.
2. L-1簽證: 是給跨國企業的經理主管人員以及對公司運作, 公司產品及其在國際市場有特殊知識的人員的非移民簽證. 只要美國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後, 該公司就可以直接為持有L-1 簽證的跨國公司主管,以第一優先職業移民的I-140(EB-1C)的方式提出綠卡申請. L-1申請人不需要像投資移民那樣在美國投入上百萬的資本, 對資本額不是太高的中小企業來說. L-1簽證的申請不失為獲得身份與開發市場一舉兩得的好方式.
(四)移民排期與如何將你的移民排期提前:
由於全世界的職業移民第三優先呈現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情況, 中國大陸及印度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也需要等待排期. 在這樣的情況下, 如果你的配偶的出生地是在中國或印度以外的國家, 可以使用配偶出生地的名額, 提早提出I-485 的申請. 此外, 如果你先後提出了二個不同的I-140 並都獲得了批准, 也可以利用保留或改變你較早的移民排期而提出提出I-485 的申請.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中國大陸出生﹐提出了NIW 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並獲得了批准﹐但是因為目前中國大陸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排期未到﹐你是無法提出I-485 的申請的。假設你的配偶是台灣出生, 因為台灣出生的排期是與全世界併列屬有名額的情況, 可以利用配偶是台灣出生的第二優先的排期直接提出I-485 的申請.
如果你的配偶與你一樣是中國大陸出生, 以前是以勞工紙提出第三優先的申請人若是條件許可的話﹐也可以改以第二優先再提出申請爭取較前面的排期。
我們建議申請人最好先諮詢專業的移民律師討論相關問題, 才能使移民之路事半功倍.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梁勇律師事務所
9300 Flair Drive, Suite 105
El Monte, California 91731
Tel: (626)288-7900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Email: info@lianglaw.com
http://www.lianglaw.com
梁勇律師事務所精通各項美國移民法律事務﹐尤其精通各類傑出人才、(NIW)國家利益豁免,高科技職業移民PERM,廚師移民及相關的E﹑H-1B、L、TN等美國工作簽證﹐及美國投資移民及跨國公司主管簽證的申請都是我們的主要服務範圍。
把此文章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