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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泉律師專欄》忽略事實並因作虛假誓言而被取消破產申請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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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7(A)(4)破產法規定,法院將給予債務人取消債務,除非“債務人故意和欺詐,這是有關案例-(A)發了虛假誓言或假材料;(B)提交或使用虛假索賠...”但就是沒有準確地披露其債務人的藝術收藏品的價值而發了虛假誓言或假材料?

Re Peters,申請個人破產第7章的債務人,自學美術,曾與一位藝術史學家結婚。他擁有並經營的一個藝術畫廊數年,其生意是買賣油畫作品。我們說,債務人對於藝術的知識比普通人馬尼,莫或傑克要多。 Peters先生具有許多估計藝術品價值的知識。附表B上面,他在“藝術品”一欄列出價值 2,400元。這個詞“藝術品”是唯一提供的說明。在341-A與債權人的會議,債務人告訴受託人“藝術品”包括有“九件或十件”。 實際上,債務人的藝術收藏品是16件價值$28,687。法院發現,這幾件藝術作品估價遠超過每件$500,而且,債務人就在申請破產後不久,試圖以$4,700出售一副油畫原作品。法院表示,當債務人填寫表格的時侯,他也許沒有故意低估了他所擁有的藝術品,但他隨後努力作出決定某一件藝術品的價值,卻沒有修正表格,沒有更準確地反映他的藝術作品的件數,價值和質量。

該法院根據第727(A)(4),拒絕取消債務人的債務。法院表示,“Peters忽略事實作出虛假誓言,他沒有列出並描述他的“藝術”收藏的每一幅畫。沒有披露藝術品的名稱和描述構成事實,因為沒有披露其直接關係到Peters的財產,其存在和出售其財產。

如果藝術品的名稱和描述的“藝術”被披露,Peter’s的藝術品便已經可能由第7章受託人及/或財產的債權人作進一步調查的,在限期內反對豁免。

“債務人也發了虛假誓言,他未能對他的“藝術品”提供一個更准確的市場價值。該“藝術品”的價值與Peters的財產價值,其存在與否和處裡其財產都有直接的關系,因而是一個事實虛假的誓言。

這種虛假的誓言阻止了第7章受託人研究這些藝術作品的真正性質和價值,確定藝術作品是否如債務人所聲稱的,在豁免限額範圍之內;還是所有的藝術作品,或某些部份,將被視為非豁免,並可能歸債權人。”

即使當債務人申請破產時並沒有故意低估他的“藝術”收藏品,他似乎並不器重要做到誠實。在債權人會議上,他有機會來糾正他的請願,作證準確有多少件藝術品,公平的市場價值是多少。由於他擁有並經營畫廊,他一定知道真正的公平市場價值,他也一定知道他擁有多少件藝術收藏品。事實上,在他申請破產後,立刻試圖以$4,700出售一幅原畫,這就表明他將他的全部收藏品低估了,只有$2,400。進一步“九件或十件”,比16件少了很多件。其結果是,他的全部收藏品的總價值要比他在他的破產申請裡陳述的多出12倍。他本來可以在341-A會議之後糾正他的證詞,通過修改他的附表的,顯示正確的數量和價值,但他沒有做到。因此,債務人是有意識的遺漏,為重大失實陳述事實。

Lawrence Bautista Yang is a graduate of 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 and has been in law practice for thirty+ years. He specializes in bankruptcy, business and civil litigation and has handled more than four thousand successful bankruptcy cases in California. He speaks Mandarin & Fujien and looks forward to discussing your case with you personally. Please call Angie, Barbara or Jess at (626) 284-1142 for an appointment at 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年以上。他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破產案件。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Angie,芭芭拉或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 ,地址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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