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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泉律師 專欄》申請破產與免繳所得稅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很多人都錯誤地認為,破產後不能免除已欠的所得稅, 因為欠下聯邦和各州政府的債是不得免除的。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自1966年以來,破產法允許免除的債務,包括欠美國國稅局(IRS)的稅。但是,也有必須遵守的規則來免除所得稅。它可能會非常棘手。一般來說,要免除所得稅,有6個規則是必須遵守的:

1。三年的規則。欠所得稅,是否已經欠了有三年了?
2。為期兩年的規則。當被提交納稅申報表,並有兩年過期?
3。 240天的限制。 IRS評估應繳稅款,自評估後是否已經超過有240天?
4。欺詐性逃稅規則。是逃稅欺詐?
5。蓄意瞞稅逃稅的規則。有故意企圖逃避或隱瞞稅嗎?
6。預扣稅規則。有沒有代扣預繳稅款的義務?

這是一個一般性討論。警告一下。請不要使用這裡的討論,力圖免除你所欠下的所得稅,如果你欠稅,而使用這篇文章,別來怪我沒警告過你不可以這樣做。我有一個潛在的客戶,他欠下五十萬的稅款。我告訴他,要再等待一年之前才提交其第7章破產申請。他決定去另一名律師那裡,那律師告訴他,他可以立即提交他的案件,他真的這樣做了。結果國稅局說,他提出了他的第7章的破產申請太早了,這樣的欠稅並沒有得到免除。

讓我們來看看第6條規則。如果你欠代繳預扣稅,你不能獲得預扣稅免債。 2005年之前,你可以使用第13章破產擺脫預扣繳所欠稅款。但是,新的破產法不再允許這樣做。如果你欠預扣稅,並沒有資產,嘗試一下妥協的機會。如果IRS追稅,所欠扣繳稅款,您可以提出第13章要求,你欠美國國稅局繳納預扣稅可以用超過五年來還清。例如,你欠的預扣稅25,000美元,你就可以通過第13章的IRS支付的金額每月416美元為期60個月(不計利息),不讓他們一直在你的背後追著,你以求買到一些和平和安靜。

讓我們來看看在第6條規則。如果你欠預扣稅,你不能獲得預扣稅免債。 2005年之前,你可以使用第13章破產擺脫預扣繳所欠稅款。但是,新的破產法不再允許這樣做。如果你欠預扣稅,並沒有資產,嘗試妥協的機會。如果IRS追稅,所欠扣繳稅款,您可以提出第13章要求,你欠美國國稅局繳納預扣稅用超過五年來還清。例如,你欠的預扣稅25,000美元,你就可以通過第13章的IRS支付的金額每月416美元為期60個月(不計利息),不讓他們一直在你的背後追著,你以求買到一些和平和安靜。

讓我們來看看在第1條規則,3年的規則。這是第523(A)(1)(A)的破產法規定優先征收稅在第507(A)(8)不予以免債期間,其地位優先。第(一)款規定,所得稅仍然是優先權“的征收,如果需要的話,最後因,包括延期,三年後(破產)的申請提交之日起前......”用最顯淺的語言問題問是申請破產保護前的欠稅逾期超過3年嗎?比方說,你欠稅款10,000美元,為2009年全年。到期的繳稅時間是什麼時候?繳稅的是2010年4月15日到期。如果您要求時間的延伸,那麼它是不是可以延期到經過較長的時間。所以,如果你是在 2013年2月28日提交的第7章,,你將不能夠免除$ 10,000的,因為你沒有達到為期3年的規則。您提出的第7章為時尚早。如果您沒有申請延期在2010年,那麼你應該提交你的第7章的情況下,要在4月15日後,2013年的時候,滿三年,自2010年4月15日已屆滿,遵守三個年度的規則。

規則的另一個問題是,有些事情是可以收“過路費”或延遲計數的三年。例如,如果IRS無法從你收集的稅收,因為你申請第13章在之前的破產,你在第13章的一段時間是從三個年度計算扣除。然而,妥協的申報中沒有“過路費”計算時間。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 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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