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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泉律師專欄:入息審查錯誤陳述可能用於判定欺詐意圖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入息審查是根據國稅局表格,於破產時計算可支配的收入,以確定該情況下應該是第7章或第13章的破產;如果第13章,承諾期應該是多久。除了入息審查,現在有新的I表格,是在上個月就出來了,這也是在計算債務人的新很詳細的格式,計算債務人的每月收入總額及淨額,以及J表格新非常詳細的格式,計算債務人每月總開支。雖然審查和組合I和J計算債務人的可支配月收入,最終的結果並不總是相同的金額。例如,審查可能會產生負支配收入,而I和J可以是正的每月500美元,同一個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是明智的提交第13章,而不是第7章,因為事實上,有可支配收入在I和J可能導緻美國信託動議駁回您的第7章的情況下,或轉換為第13章基於不守信用,如果可支配收入足以支付至少說,你的無擔保債務的10%。

小心你的入息審查計算方式,因為入息審查的結果誤報可能被法院視為假誓。而發假誓可導致拒絕免債!

甘迪案例,當債務人申請第13章破產救濟,他說他是單身,有兩個家屬,一個48歲的“住家妻子/女朋友, ”另一個殘疾人27歲的兒子,債務人擔任汽車銷售員每月收入2801美元。根據入息審查,他目前有一個每月收入4333美元,低於適用的平均收入。債務人隨後提交了修訂I附表中,他改變​​了他的從單身的婚姻狀況為已婚但沒有其他版本。兩年後,他申請破產,債務人將他的情況下,第7章針對受託人的撤銷動議。隨著轉換到第7章,債務人說他未婚,並且有4333美元每月收入。原告提出對抗債務人,投訴他的免債應該被拒絕的,因為他明知和欺詐提起目前的月收入,目前每月收入虛假的第七章陳述和虛假的表格I,虛假的第13章聲明。回應債務人提交修訂第13章的表格,表明,目前月收入4689美元,導致年化數字大於適用的平均收入。在這一點上這並不通過嗅覺測試。

債務人然後提交答辯書否認指控。提交他的答辯後,債務人提出修訂第7章表格顯示當前的月收入為4689美元,以及$ 5,058.02總額扣除。破產法庭表示,原告的論點就第727 (A ) ( 4 )是在根據第13章與第7章的入息審查形式所作的陳述。這兩個文件,根據偽證處罰執行的,表現出一個年收入低於適用的入息中位數時,債務人的收入實際上超過了適用的中位數。當被問及這些差異,債務人歸咎於氣候變化和奧巴馬醫保和他的律師原本擬於2012年1月31日提交,但他沒有提交,直到2012年2月3日才提交,,,,“這種解釋,然而,沒有充分否定被告的第13章中明確誤報是指入息審查低估他的月收入,”法院說。 “顯然,基於被告本人的薪酬建議,在4333美元體現在第13章入息審查,並再次在第7章表示入息審查意是不準確的數字,而被告的證詞中說, 3天延遲提交破產表格而造成數學錯誤不是合理的,而且顯然不正確。 ”法院說,有在入息審查其他形式的差異,合併後的效果,是導致法院認為債務人作出虛假誓言與欺詐意圖。

“我給我的追隨​​者永生,他們永不滅亡; 任何人也不得把他們我的手中奪了去。“ - 約翰福音10:28。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Angie,芭芭拉或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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