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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華律師專欄:家暴禁制令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感情有變的夫婦,難免時有爭吵,甚至動武。若有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受害人應馬上報警。如果雙方發生衝突,但未嚴重至家庭暴力,警察未必受理,受害人仍可向家事法庭申請禁制令。

最近筆者就為客戶成功申請禁制令。客戶有兩名子女,離婚後仍與前夫及子女居住在一起。由於前夫拒付租金及子女生活費,客戶與前夫經常發生爭執。每次前夫都先行報警。警察來了但沒做什麼,只建議客戶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客戶先找事務所代為填表,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等待開庭。客戶覺得事態嚴重,決定委託我代表她出庭。出庭前我先為客戶準備文件陳述暴力經過及教導客戶如何在庭上作口供。前夫在庭上要求延期讓他諮詢律師。法官准予短暫延庭。

第二次開庭我引導客戶重點陳述事件經過。我並向法官提交瘀傷照片作為支持證據。前夫死口不認。最後法官裁決前夫要馬上搬離客戶住所,不得靠近客戶及子女,亦不得有子女探視權直至下次開庭再決議前夫的探視權問題。客戶得到最長的五年禁制令(一般是三年),算是大獲全勝。

多年前我亦為一名女性客戶在離婚案件結束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前夫的騷擾。前夫為客戶申請結婚移民,客戶移民美國後與他關係不和睦,前夫就向法院以騙婚為由申請婚姻無效,在庭上法官建議雙方庭外協商。結果對方律師半迫半勸前夫改為離婚。雙方簽離婚協議書後,由法官在庭上確認雙方自願及明白協議書內容後正式判決協議離婚生效。事後前夫反悔,向法院以前任律師辦事不當為由申請推翻法庭命令,結果法官以對方在法庭上已確認協議書內容,判其敗訴。前夫心有不甘,有天在街上碰到客戶,前夫出言恐嚇。客戶為保安寧,委託我申請禁制令。客戶在庭上作供說前夫恐嚇她,叫她買定棺材。法官認為客戶就對方的恐嚇言詞作出如此具體描述,相信客戶所言屬實,給予客戶三年的禁制令。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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