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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華律師專欄:捲土重來的EB-5及L-1之一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EB-5 投資移民開始於90年初,外國人投資50萬至100萬在於能創造就業的生意便可取得為期兩年的條件綠卡,兩年後若投資條件符合法規,便可轉正為永久綠卡。投資移民出爐後很受歡迎,開始出現不守法規的投資移民方案,例如投資人不必付足投資金額,更有保本保息的承諾,完全違反移民法的規定。在90年末期移民局開始打擊此類非法申請,有涉案的仲介及律師被檢控,投資人的綠卡更不能轉正。熾熱的EB-5移民被潑了一大盆冷水。經過近十年的沉寂,移民局建立審理系統把EB-5申請常規化。 2007年開始申請個案開始上升,批准率亦同時上升,從2007年的不足1000個申請,至2012年攀升至超過6000個申請,批准率由2005年的53%升至2010年的89%。近兩年批准率稍為回落至80%。至於轉正綠卡申請的批准率近年維持在80-90%高水平。

由於EB-5申請又開始火紅,不法份子又開始推廣不實的投資方案。有些不合乎法規的投資地區中心被移民局撤銷資格,亦有些根本是無中生有的虛假項目,目的是詐騙投資人錢財。由於個案上升,最近投資移民申請的處理時間需等候一年以上。由於有欺詐及不實項目,估計移民局會提高標準來審理案件。另一隱憂的是投資移民簽證配額有可能因申請過多而不夠用,若發生此情況,即使申請獲批仍要等候配額排期。

相對90年代,美元兌換很多其他貨幣已大幅貶值,而投資移民的法定投資金額從沒有增加,間接令這項用錢“買”綠卡的成本低了很多,吸引到更多有興趣拿綠卡的外國居民,當中又以中國大陸居民申請投資移民佔了絕大多數。現時的投資移民,約九成是投資在移民局認可的地區中心(Regional Center)。

由於投資人對EB-5申請的興趣不斷上升,地區中心由早期不足30個上升至約200個。很多有興趣透過地區中心辦EB-5的投資人士有兩大問題:

即使取得條件綠卡,將來能轉正為永久綠卡嗎?
取得永久綠卡後可能以收回投資本金嗎?

投資人先要明白兩個最基本的道理:

羊毛出在羊身上
投資永遠存在風險。

地區中心的角色,猶如互惠基金公司,計計不同的投資項目,招攬投資人。地區中心的一切行政及開支,都是用投資人的投資金額來支付。由於每個項目的業績表現不同,會影響投資人取回本金的成數了。

若有興趣用地區中心申請EB-5,投資人應選擇有良好記錄的地區中心,而且不應單靠仲介介紹,尤其是在中國大陸的仲介,良莠不齊,又缺泛專業法律常識,有些甚至像旅行團的賣上賣。若發生狀況,投資人根本無法找到真正的負責人。投資人應實事求是,不要胡亂相信一些“天花亂墜”的投資方案,例如保本+保利+綠卡的EB-5投資,以免被騙金錢兼移民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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