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簡體 商家登錄

史帝文‧唐斯律師 - 中國企業到美國發展爲什麽應該申請L-1簽證

史帝文‧唐斯律師事務所

許多成功的商人或企業家希望將自己的業務拓展到國際市場,以求得業務的迅猛發展。但在持商務類簽證多次往返之後,特別是被美國移民局發現其在美國工作時,輕者入關時要求做出解釋,重者將會被拒絕入境,所以對要做生意和要移民的人士來說,選擇L-1簽證是最佳的途徑。

美國L1簽證是專門簽發給跨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目前美國對跨國公司經理L1簽證沒有年度配額限制,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批准。美國移民局一般對美國新公司的L1簽證先批准一年,然後可以延期,每次延期爲兩年;美國移民局對美國老公司L1簽證的批准是三年,然後再延期。通常在美國的分公司正常運作滿一年後,並且是美國公司經營最好的時候,可以以L-1身份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從而得到綠卡。因爲L-1簽證申請移民,在移民種類中屬于第一類優先。申請人不需要向美國勞工部申請勞工證,也不必像投資移民那樣投資五十萬或一百萬美金,而是根據自己生意的需要投入所需資金,並由自己掌控非常安全。申請人拿到的綠卡是無條件的永久綠卡,不用像投資移民先拿到2年臨時綠卡,然後再解除條件轉成永久性綠卡。同時申請人獲得L1簽證後,家屬(配偶和不足21歲的孩子)也可獲得L2簽證前往美國,孩子可以在那裏就讀公立學校,配偶也可以在申請工卡後,合法工作。當然跨國公司經理L-1簽證,對申請人是有要求的:首先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境外擁有企業,或是企業的高級主管;其次申請人必須在美國設立分公司,申請人要擔任美國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美國史帝文•唐斯律師事務所
THOMAS BUSINESS LAW GROUP, P.C.
17800 Castleton Street, Suite 657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中文電話: (626) 771-1005
傳真:6266281905
網站:www.corporatefirm.com
E-mail: Jo@corporatefirm.com

把此文章分享到:

關於 史帝文‧唐斯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