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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博仁律師:H1B簽證後的綠卡路

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

綠卡是沿用美國人的說法,就是指永久居留證,它證明一個外國人擁有在美國長期居住和工作的權利。美國綠卡也有類 似護照的效用,在進美國海關時出示綠卡,護照上無需簽證。

美國的綠卡有很多種,今天要介紹的是工作綠卡,外國學生學業結束後找到工作,被美國公司錄用,或者直接被公司派往美國, 工作幾年後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請綠卡。

留學生完成學業畢業後,如果想藉由職業移民繼續待在美國,都必須透過申請 H1b 工作簽證。取得 H1b 之後,如果想移民美國,就只有靠雇主( Sponsor) 代為提出綠卡申請。

多數的留學生屬於 EB2 或 EB3 的職業移民申請資格。總括來說,EB2 需要碩士以上學歷或學士學位外加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而 EB3 需要學士學位。至於 EB1 所需要的資格為:) 大型企業高層主管 (2) 著名的教授及研究人員,並為國際公認在學術界具有傑出地位者 (3) 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必須有美國就業的證明。

許多人會問我:什麼時候提出綠卡申請是最恰當?其實,綠卡申請與否最關鍵的還是在於『雇主意願』與『公司穩定性』。為什麼這麼說!因為 (1):沒有雇主願意擔保,綠卡的申請就變成不可能的任務。因為 (2):一旦提出綠卡申請,該期間到提出 I485 調整身分180天是不得更換雇主,就算可轉換雇主也必須要優於原雇主給付條件。

如果要用精準的文字說明雇主、自己與綠卡三角微妙關係,應該是:綠卡申請人= 企業與雇主;綠卡受惠人= 自己。如果沒有企業與雇主的擔保,又哪來的綠卡?這也就是為什麼一旦遭遣散、開除或自願離職,原先綠卡的申請案件也將宣告終止。

綠卡的申請程序相當的繁瑣複雜,從一開始提出辦理勞工纸到最後的調整身分,快則1年內、慢則等上5、6年也不足以為奇。

申請職業移民綠卡的三關:

(1) 勞工部審核,辦理Labor Certificate (勞工證) 。
(2) 勞工證獲准才可由雇主遞出I-140的申請書。
(3) I-140獲准才是I-485調整身分申請綠卡的開始。

《什麼是 Labor Certificate?》

雇主必須公開徵才30天,30天後要將所有因徵才廣告而來的應徵者資料,詳加整理與說明為何不能聘雇的原因。接著送往勞工部審核,一般約需4-8個月的審核期。這部分主要是審查,該公司該職缺為何會需要聘雇外籍工作者,並且針對其學經歷和工資一併審查。目的為證明該外籍人士符合勞動短缺市場需求。並且該外籍工作者所從事的職業,是在美國找不到有本國的合格工作者。 且由該外籍工作者來做這個工作,將不會對美國本國從事相似職業的工作者之工資與工作條件帶來影響。

《什麼是 I-140?》

I-140 主要是審核雇主 營收狀況,以證明美國雇主是有能力支付工資。雇主需提出聯邦稅表、財務報告書、銀行往來明細與年度營收報告等資料作為證明。之後會同勞工纸正本一并向 USCIS 提出申請。

《什麼是 I-485?》

能夠捱到遞出 I-485申請書,即表示已經走到綠卡申請的最後一道關卡。I-485 主要就是在審核申請人本身,非雇主。

結論:

從 H1b 工作簽證走到綠卡再到公民,這一段漫長的路,不見得每個人都走的順暢。但是只要找對律師,並遵照移民局相關的所有法律規定,準時繳交所有的法律文件,相信大家都可以完成美國夢。希望我今天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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