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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法律/教育》美國高等教育是否仍然公平?--為了減少歧視而歧視?

萬里法律/教育集團

于2013年6月24日,在Fisher v Texas的案例中, 最高法院以七比一的壓倒性多數,決定把此案發回上訴法院更審,同時指出各校審核入學申請時如以種族為考量因素,恐將日益面臨法律挑戰, 換言之: 逆向歧視行動將只被作為入學申請最後的憑據。

對於長久控訴常春藤名校歧視亞裔的亞洲學生來說,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專攻美國教育法的梁萬里律師指出:“請不要指望常春藤名校和斯坦福大學會依此條例招收更多亞裔學生。長期以來,常春藤名校亞裔錄取最高百分比為20%。舉例來說,哈佛大學亞裔在校生占總學生的19.9%。” 亞裔學生在成績方面比其他族裔普遍高出一大截。可是在錄取方面,許多學校堅守“平權法案”,考慮種族比例,亞裔學生的錄取分數線比非裔和拉丁裔高了上百分,導致較優秀的亞裔學生落榜,反觀其他族裔學生卻低分錄取。這令許多亞裔家庭面臨子女報考大學時深感“平權法案有失公平”

對於刻苦努力的亞裔學生來說要如何面對大學錄取歧視的問題?萬里法律/教育集團的梁律師在此為亞裔學生及家長指出一條明路:運用美國教育法及憲法,突出自身優勢。現今, 常春藤名校和斯坦福大學依據教育法為“具有多樣性”的申請者加分。

“舉例來說,”梁律師說,“美國最高法院允許社會經濟貧困作為錄取的優勢。也就是說,低收入或者單親家庭對於大學錄取有額外優勢。許多亞裔學生及家長並不瞭解這點。中低收入家庭及單親家庭屬於社會經濟劣勢,卻是申請大學的優勢。而常春藤名校也在尋找這樣的學生。”

但是對於既不是低收入又不是單親家庭的學生來說,他們難道不能進入常春藤名校了麼?“不,當然可以”,梁律師指出,“對於沒有這些優勢的學生來說,他們需要自述論文展示出自身獨特的文化特性。”梁律師建議道:“像 中國有56個不同的民族, 有56種不同的文化。學生自身一定有自己的特點。而這種自身特點恰好可以滿足大學錄取要求的‘多樣性’”梁律師舉例:“一位來自上海的學生,申請論文突出顯上海港埠, 並巧用聖經典故, 設定主題為《行於水上》Walk on Water。大陸東北背景的學生,塑造自己繼承“智勇雙全,策馬天涯”Intellectual Warrior on Horseback的祖先,現在他要馳騁美國的名校的橄欖球場。這都是個人特製加美國特色的好例子。 瞭解美國教育法可以使學生滿足多樣性的條件,但是擁有自身特點卻可以真正打開名校錄取的大門。”

進一步講如何運用教育法,梁律師指出:“哈佛和斯坦福大學的網站上指出:對於年收入低於6萬美金的家庭來說,學校不指望家長提供任何資金貢獻。這也是依據美國教育法及反歧視運動對於低收入家庭的特殊優惠。我們亞裔的家庭應該把握住這樣的優勢。”

最後, 梁律師強調說:“作為一個美國華裔律師,我有責任將這些訊息通知給華裔學生及家長, 讓更多的華裔學生進入夢想中的名校。同時, 可以獲得全額獎助學金 .

萬里法律/教育集團, 將於9 月22日在世界日報教育展會Alhambra 高中舉行專題演講: 1) 如何寫出有特色的自傳(Personal Statement), 2) 亞裔如何利用華人不同的民族特色, 如同美國印第安人一樣, 大打民族牌, 塑造一個文武雙全的申請者形象, 3)美國高等教育法:常春藤盟校對亞裔學生的特殊政策, 提出真相與對策4) 大學助學金申請的最新相關法律講座。(加卅中產階級學費減免新規定:年收入15萬也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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