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宣布: F2A移民類別在2013年8月份沒有排期。這意味著美國綠卡人士可以在八月份(一整個月)為其外國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的孩子遞交I-130移民申請和I-485調整身份, 如果該配偶和孩子身在美國的話。這是一個很少見的機會, 一定要抓緊。
如果之前已經遞交了I-130申請, 這意味著可以在八月份馬上遞交I-485, 如果配偶或小孩在美國的話。如果之前有了I-130批准並且已經遞交了I-485, 那該I-485可能在八月份獲得批准。如果I-130已經批准, 配偶或小孩在美國境外,那麼,現在可以啟動領事程序申請移民簽證, 國家簽證中心可能會通知你繳費。如果你之前已經繳費給了國家簽證中心, 那意味著在八月份有可能會被安排到廣州面談移民簽證。
記住, 遞交I-485調整身份的前提是申請者必須人在美國。所以, 如果配偶和小孩在八月的時候人不在美國,或者不能進入美國, 那就無法遞交I-485。但是這不影響他們遞交I-130申請。遞交I-485的好處是,申請人可以享受到I-485的interim benefits (過渡性好處): 大約三個月就可以拿到工作許可和回美旅行證(advance parole), 而且I-485等待的過程中, 申請人可以合法地停留美國。
如果是到了談婚論嫁階段的戀人,一方是綠卡人士, 另一方持有效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那麼,趕緊考慮結婚吧。結婚後可以在八月份把I-130和I-485同時遞上去, 這樣, 身份的事情就大體上有著落了。
九月份的排期會怎樣, 暫時不得而知。根據我們的經驗, 排期很可能在大量的案件湧入以後在10月份之後會倒退回去。已知開放的窗口只有八月份,一整個月。送件要在八月, 不可早,不可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移民需要, 趕緊聯繫和諮詢移民律師。
下面是常見問題解答:
問:我的配偶和小孩現在中國,我能趕上這趟車嗎?
答: 這種簽證短暫性無排期的最大好處, 就是能遞交I-485並享受其過渡性好處, 這要求受益人在美國。如果受益人不在美國, 也無法在八月進入美國,你依然可以為他們遞交I-130。然後通過領事程序申請移民簽證,登陸美國以後拿綠卡。但由於以後排期有可能再度倒退,國家簽證中心處理起來需要時間,整個過程要一步一步來, 他們不可能會在很短時間內拿到綠卡。如果希望同步遞交I-485的話, 他們必須要人在美國。如果他們之前已經有效的非移民簽證或能很快申請到非移民簽證,如B-1/B2 或者F1 等, 他們可以進入美國,然後在八月送交I-485。但這裡面會牽涉到意圖轉換的問題(preconceived intent and visa fraud issue), 最好能事先諮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
問: 我持美國綠卡, 我女朋友剛剛持B2簽證進入美國, 我們打算馬上結婚,然後在八月同步遞交I-130和I-485。交上I-485後, 我太太有急事要回中國。我們的計劃可行嗎?
答: 這裡面會面臨兩個問題: 1) preconceived intent 和簽證欺詐嫌疑。如果持遊客簽證進入美國後馬上結婚, 移民官會懷疑你在申請B-2簽證的時候隱瞞了真實的意圖, 有簽證欺詐的嫌疑。所以,通常建議要等兩個月才結婚, 最少也要一個月。 2) 遞交了I-485後, 通常要拿到回美旅行證(Advance Parole)才可以離開美國。回美旅行證通常要三個月才批准。對於持B2身份進入美國的人, 在沒有獲得回美旅行證批准的情況下離開美國, I-485會被視為放棄(abandonment)。
問: 我八月份送上I-130和I-485後,能很快拿到綠卡嗎?
答:你送上I-130和I-485後, 能享受到I-485帶來的好處(Interim Benefits ), 如工作許可, 回美證, 以及在美國持續的合法停留等。但究竟能不能很快拿到綠卡, 這取決於你案件的具體情況(如婚姻真實性的認定, 經濟擔保, 背景調查結果等)和其後的排期走向。
問:我是綠卡,我有同性戀人在美國讀書,我能從這次排期變動中獲得移民利益嗎?
答: 可以。美國移民局最近開始執行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承認同性夫婦的移民權益。你可以盡快在承認同性戀合法的十三個個州(包括加州) 結婚,然後在8月份同步遞交I-130和I-485。
問: 我現在美國, 最初憑B2進入美國, 但已經過期很久, 我的配偶持綠卡。已經有I-130批准了。我能在八月遞交I-485嗎?
答: 你無法遞交I-485 , 因為你在遞交的時候已經沒有了合法的分移民身份。但是, 有例外, 如果你的先生已經變成了公民, 那麼你就可以遞交I-485.
問: 我通過EB5拿到了為期兩年的綠卡, 不久前和在美國讀書持F-1的女友結婚了。我可以在八月份為我太太遞交I-130和I-485申請嗎?
答: 法律沒有禁止EB5臨時綠卡持有者為外國配偶遞交I-130和I-485申請。但根據常理, 你為太太申請到的綠卡權利不應該大於你的綠卡權利。如果你的臨時綠卡無法轉正, 你太太的綠卡也無法轉正。但是, 你太太有可能獲得I-485的過渡性好處, 如工作許可和回美旅行證。
問: 我是通過庇護幾年前獲得的綠卡, 我最近和F-1女友結婚了, 我可以在八月份為她遞交I-130和I-485嗎?
答: 可以。
問:我是通過庇護方式三年前獲得綠卡的。我女友兩年前持B2進入美國, I-94過期前遞交了庇護申請, 被否決, 正在遞解出境的抗辯過程中。如果我和女友現在結婚, 我可以為她遞交I-130和I-485嗎?
答: 我不代理庇護的案件。對庇護的特別情形和相關法律沒有深入研究。這種情況下申請I-130和I-485應該要克服更多的困難。請諮詢專精庇護業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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