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欽律師》移民美國的六條主要途徑(中)
張大欽律師事務所
職業僱傭移民
以僱傭為基準的職業移民一共有五個優先類別: (EB1, EB2, EB3, EB4, EB5, EB5)。
EB1第一優先包括三小類: EB1A特殊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B 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outstanding researcher) , EB1C 跨國公司高管。
第一優先的特點是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移民配額充裕, 但要求受益人的成就或能量很大。
EB2第二優先包括兩小類: 非常規的國家利益豁免(NIW )和常規的EB2勞工證PERM。 NIW不需要工作承諾,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 不需要雇主支持。常規的EB2, 雇主要證明勞工短缺。雇主所承諾的工作應該至少要求碩士以上學歷, 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經歷。
EB3第三優先包括兩小類:申請綠卡的工作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兩年的技能經驗的歸為一小類。不要求學歷技能的, 歸為另外一小類。 EB3的雇主也要證明勞工短缺。
EB4第四優先: 宗教人士簽證。這要求有教會組織出面。受益人應該服務於教會的事工。
EB5第五優先:投資移民。滿足三個條件: 投資一百萬美元或五十萬美元到美國一個商業實體; 創造或增加10個全職的就業機會給美國工人。投資的資金要證明合法來源。
每一個僱傭為基準的移民種類都對應著固定的配額。供不應求的時候就會出現排期。
EB1, EB4全球範圍內沒有排期。 EB2對中國和印度出生的人有嚴重的排期,但對其它國家出生的人來說沒有排期。 EB3 以前排期也很嚴重, 但最近往前移動得很快。 EB5目前沒排期,但可能很快中國投資者要排期。
僱傭職業移民申請,通常要基於一份工作承諾,由美國雇主出面提交申請。但也有例外。
當相關的工作崗位牽涉到一般美國工人利益時,出於優先保護美國工人就業機會的考慮,雇主要證明勞工短缺。雇主要登廣告, 盡力找美國人。只有找不到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國工人的前提下, 才可以找一個外國工人。如果能能找到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國工人,哪怕外國人更優秀, 也不能用外國人。這是EB2和EB3的情形。但對EB1和EB2的NIW, 由於法律認定這些成就大能量大的人對美國就業市場總體是有益的, 不會有負面衝擊,所以就免除證明勞工短缺的要求。對於一些工人短缺的行業, 如護士或者大學教授,移民法有簡易程序安排。 EB4 宗教人士移民, 從事的是神的事功,人所需要, 所以法律網開一面。 EB5投資者,來美國是要創造就業的, 不是搶飯碗的, 所以,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
基於一份工作承諾必須由美國雇主出面提交移民申請的是EB-1B,EB1C, EB-2-PERM,EB3和EB4。不需要雇主出面, 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 光憑受益人本身的成就就可以申請的是EB1A,EB2-NIW. EB5是憑自己的投資出面申請, 投資者是申請人,也是受益人。
一個人,可以同時或先後申請多個種類。比如,您是位廚師,找到需要你的美國餐館,可以讓美國雇主通過EB-3為你申請綠卡。如果您的廚藝了得,得了很多大獎,受到很多媒體報導,甚至被邀請做廚藝大賽的評委,那麼也許你以通過EB-1傑出人才申請獲得綠卡。當然, 如果大廚你也是北京某烤鴨店的大老闆, 打算來美國開個分店, 也可以考慮EB5投資移民或者走EB1C跨國公司高管移民的途徑。
美國讀書畢業後,要留在美國,一般是先申請H1B工作簽證。雇主對你的表現滿意後,支持你通過勞工證(證明勞工短缺)的方式申請移民。申請人可能會氣餒地想,怎麼可能找不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美國工人呢,這條路恐怕是走不通了。其實不然。只要雇主下定決心要留住你,願意全力配合和支持你,剩下的技術難題可以交給有經驗的律師處理。需要指出的是, H1B不是申請綠卡的前提。很多人,如成就很大的Ph.D.學生,還沒有畢業,就可以通過EB1A或者NIW的方式申請到了綠卡。家境富裕的F-1學生,讀書的時候就可以申請EB5辦理投資移民。
特殊人才,職業移民和商務投資移民是張大欽律師事務所最擅長的領域。 EB-1的基本理念是吸引各行各業最優秀的人才來到美國,而EB-2的國家利益豁免則是準備給那些能夠通過所從事工作給美國國家利益帶來內在價值的人群。這些類別的名稱聽起來要求特別高,好像只有大科學家、大藝術家或者奧運金牌得主才能申請。但事實是去年僅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就有6183人通過EB-1的傑出人才方式獲得了綠卡。以前,EB2的排期比EB3快, 所以,很多人都往EB2上面擠。這樣,剩下申請EB3的人不多, 所以EB3現在反而跑得比EB2還快。現在是申請EB3的好時候。
EB5投資移民是歸在職業移民(Employment-based)項下的。這也暗含了投資移民一個內在的基本要求——為美國創造工作機會。投資移民有最低投資金額要求,一般情況下是100萬美金,如果是特定的高失業率地區或鄉下地區則最低門檻是50萬美金。投資人要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將投資資金完全投入到商業運作中,並且證明為美國創造至少10個全職的就業機會。
很多投資者都聽說過EB5“區域中心”,並且大部分的區域中心都只要求50萬美金的投資額。 “區域中心”是由移民局批准的一些經濟體吸納資金共同投資。投資移民的基本要求在通過區域中心的投資中都保持不變,但是通過區域中心投資移民的優點是,證明創造的10個就業機會並不必定是直接的就業機會,也可以是間接或衍生出來的就業機會。於是傳統模式下也許同樣資金並不能滿足就業機會創造的要求,但是通過區域中心就有可能實現。至於大部分區域中心都只要求投資者50萬資金即可,那時因為大部分的區域中心已經通過精細的劃區申請,將自己劃入了可以享受50萬美金門檻的特定高失業率地區或郊區。 EB5投資移民和EB1C跨國公司高管移民,近年熱浪滾滾。估計,EB5未來的資金門檻可能會提高,而且很快會出現排期。現在是申請EB5的黃金季節。我們可以把一些我們曾經代理過, 有業績可循,有大量綠卡批准的區域中心項目介紹給我們的客戶。
張大欽律師律師事務所每年都代理大量的EB1傑出人才,NIW國家利益豁免,常規的勞工證申請, 跨國公司高管移民,投資移民等。成功率非常高。滿意的客戶遍布全美國。
<未完待續>
本文的版權屬於洛杉磯張大欽律師事務所。如需轉載, 請註明出處。文中內容,僅限於一般情況的討論。如有個別案件特殊情況,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如果你還沒有移民律師,歡迎聯絡張律師。電話:626-821-1882 電郵:dzhang@visatopia.com網址:www.visatopia.com 地址:150 N. Santa Anita Ave. Suite 300, Arcadia, CA 91006.
把此文章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