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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律師事務談如何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

必得聯合律師事務所

經理常對我拍肩攪腰,真是困擾

李小姐在一家公司擔任會計多年,工作勝任愉快。但新來一位財務經理,情形改變了。因經理在工作時常喜歡對李小姐拍肩攪腰,偶而甚至用手在背部上下移動,李小姐十分不舒服,但怕經理不高興又不敢開口拒絕,只好儘可能閃躲避免與經理照面,不僅心情大受影響,也變的落落寡歡。

經理的這種沒有經同意的身體接觸行為已極可能屬於性騷擾。他雖然沒有使用言語上的性挑逗暗示或評論李小姐身材等,或以職位權勢以加薪升遷等作為交換條件或對價,但其性騷擾的行為若以一般合理標準已達到致他人於不可忍耐或接受之工作環境時,就可構成性騷擾。

李小姐的正確處理方式,首先將經理不當行為發生之時間日期地點或証人詳細誠實記錄並立即向公司更 上級主管或人事部門以書面報告。以使公司有機會了解狀況並針對問題改正。依加卅法律,職場性騷擾的加害主管個人須負責任外,許多時候僱主公司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加害人不是上級主管而是公司同事其處理方式也是相同。加害人不限於主管或老闆,若是同事,法律上也有類似效果。

許多職場性騷擾的被害人不敢聲張來保䕶自己的原因是擔心工作受到影。這方面法律上對被害人之保障是頗週全的,僱主若對被害員工採取任何報復之手段如減薪將級或解僱等,是有嚴重的賠償責任。

職場性騷擾十分普遍,最佳的處理方式就是面對加害人,不需容忍並依法處理,否則只會讓自己受傷更重。委任專業律師處理,並爭取法律上應得之損害賠償是保䕶自己的必要及最好方法。

(本文係由必得聯合律師樓林文震Vincent Lin律師提供,林律師電話1-877-770-1836;地址283 South Lake Ave., Suite 200, Pasadena, CA 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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