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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華律師專欄:《庇護的成功案例之一》移民局的庇護申請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筆者經辦頗多庇護案件。申請人全部來至中國大陸。移民局及移民法庭的資料亦顯示庇護申請來自中國大陸人數是全球之冠。庇護申請有向移民局提出的 (affirmative asylum),有在移民法庭提出的。在法庭提出的庇護申請有些是因偷渡被逮捕後扣留要進行驅逐出境法庭程式(removal proceedings),有些是客戶之前的庇護不獲准被移民局轉介至法庭。

以下是一些在移民局提出庇護申請的成功案例:

1/ 客戶是虔誠天主教教徒。她最初以旅遊身份來美,被紐約的事務所欺騙說為她辦工卡。筆者查件後發現紐約事務所胡亂為她申請庇護來獲取工卡。筆者從頭為客戶準備庇護材料,尤其她在中國時曾因宗教信仰被迫害,又找來本地的修女為她作證。面談時移民官詳細查問客戶對天主教義的認識。面談後客戶的庇護申請獲批。

2/ 筆者為客戶的丈夫成功取得H-1B身份,客戶是H-4。客戶認為若用勞工移民申請,過程又慢有要靠雇主,向筆者諮詢庇護申請的可行性。筆者向客戶解釋他們夫婦持有合法居留的工作身份,即使庇護不成功亦不影響他們現有身份。客戶丈夫擔心他們只有一個女兒(仍在中國大陸),不合適“一胎化”庇護。筆者瞭解他們在中國的情況後,認為他們有條件以過去受迫害(past persecution)為由申請。多番準備材料,包括國內醫院記錄(客戶丈夫透過特別關係取得)向移民局提出申請。面談時移民官詳細查問客戶如何被抓,及被推進手術室甚至在手術桌上等細節。面談後客戶的申請獲批。現在客戶夫婦已成為公民,女兒亦順利來美並已取得公民身份。

3/客戶在美國持有L-1身份,兼且是未婚媽媽,有一名非婚所生的小孩。客戶認為用L-1進一步辦綠卡沒有把握,決定申請一胎化庇護,理由是客戶在中國時因未婚懷孕,被迫作人工流產。客戶提供資料不多,純碎靠本人的敘述。筆者決定呈交客戶當年的日記,記載當時事發的經過及心情。結果面談後順利庇護。客戶現已成為公民。在入籍面談時被移民局查問以前申請庇護的情況,幸好筆者為客戶早作準備。移民局找不到毛病亦只好批准入籍。

在此筆者必須提醒有興趣申請庇護的讀者要注意提交的證據是否值得信賴 (credible) 或有可能被懷疑是虛假的。筆者見過不少“爛”證據,字體草率,有些甚至連日期都與申請人敘述有出入,有些則無論地方政府,醫院,單位等開的字條皆一模一樣字跡,有些內容做作到一看就給人作假的印象。這些證據只會破壞申請人的誠信度(credibility),對案件毫無幫助。筆者辦理庇護案件,若客戶交來此類“爛”證據,筆者必告訴客戶此類有害無益的所謂證據不應呈交。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如若轉載,必須刊登原文並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諮詢律師。黃麗華律師辦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電話626-449-6600,電郵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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