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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華律師專欄:加州法庭禁制令簡介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什麽是家庭暴力?簡單來説家庭暴力包括被配偶,前任配偶,交往對象, 或家庭成員,例如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 兒女等, 使用暴力,言行或其他方式對他方進行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和傷害。假若遇到家暴,受害者應馬上報警,事後亦可以向家事法庭申請禁制令或保護令。

加州法庭禁制令可保申請人避免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傷害或騷擾。申請禁制令大部分是免費的,加州法庭禁制令/保護令有幾種:

  1. 緊急保護令(Emergency Protective Order (EPO)):此保護令員警可以馬上發行予申請人,但有效期衹有5到7天。申請人可向法院申請延長。
  2. 刑事犯罪保護令(Criminal Protective Order):若對方有刑事訴訟在身, 法官在提審時可給予受害人或證人保護令。法官亦可延長保護令的有效期。
  3. 老人或受撫養者虐待禁制令(Elder or Dependent Abuse Restraining Orders):65歲以上人士或18到64歲之間的傷殘人士若受到身心或經濟上的虐待,遺棄,或孤立,都可以免費申請長達3年有效期的禁制令讓對方離開或遠離自己。
  4. 家暴禁制令(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s):若自己及家人受到配偶,前任配偶,正在交往對象,或家庭成員使用暴力,言行或其他方式對自己進行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和傷害,申請人可免費申請長達5年有效期的禁制令讓對方遠離自己,住宅及工作地方。法庭適當時還可命令父母一方付小孩撫養費及給予受保護一方小孩撫養權。
  5. 民事騷擾禁制令(Civil  Harassment Restraining Orders):若擔心自己的安危因爲被陌生人跟蹤,騷擾,性騷擾,或恐嚇 ,可申請長達3年有效期的民事騷擾禁制令讓對方遠離自己,住宅及工作地方。

 

緊急保護令(Emergency Protective Order (EPO)

老人或受撫養者虐待禁制令(Elder or Dependent Abuse Restraining Orders

家暴禁制令(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s

民事騷擾禁制令(Civil  Harassment Restraining Orders

申請理由:

你有危險

你是65歲以上或18到64歲之間的傷殘人士, 若你被:

  • 身體上或經濟上虐待
  • 被遺棄,孤立或
  • 身心上傷害

你想保護你及你家人從你的:

  • 正在交往對象(或曾經)
  • 配偶或前任配偶
  • 你親人例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孫兒,祖父母或你孩子的父或母親

你擔心自己的安危因爲你被:

  • 跟蹤
  • 騷擾
  • 性騷擾,或
  • 受到非親人例如鄰居或室友的恐嚇

要求命令對方

遠離你,你家及工作地方

  • 不能用任何方式聯係你
  • 遠離你及你家
  • 搬離你家

 

  • 不能用任何方式聯係你
  • 遠離你,你家及工作地方
  • 搬離你家

法庭適當時還可命令父母一方付小孩撫養費及給予受保護一方小孩撫養權。

  • 不能用任何方式聯係你
  • 遠離你,你家及工作地方

 

有效期

長達7天

 

長達3年

長達5年,到期可申請再延期

長達3年

 

申請人可在申請禁制令時,若表面證據充足,法庭會先行給予臨時禁制令,在排期開庭審理。

  1. 臨時禁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TRO)): 臨時禁制令從申請開始有21天的有效期。在這段時間內,申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將禁制令副本及法庭開庭通知給予對方。
  2. 申請臨時禁制令之後,申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將禁制令副本及法庭開庭通知給予對方(service of process)。
  3. 開庭後發佈的禁制令(Order After Hearing):臨時禁制令會在開庭當天終止。法官在聽證後若決定給予禁制令,最長達可3至5年有效期。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如若轉載,必須刊登原文並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諮詢律師。黃麗華律師辦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電話626-449-6600,電郵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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