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能夠就財產分配、債務分配、小孩監護權、小孩撫養費、夫妻贍養費等事宜達成協議。協議離婚比爭議離婚進行得快很多,而且成本也比較小。協議離婚一般通過呈交一份夫妻和解協議或者夫妻約定判決給法院而解決。在吳沈黎律師事務所,我們鼓勵離婚雙方先嘗試就爭議問題達成協議,這樣既減少雙方由於爭執對立所帶來的壓力, 也避免了用於出庭而花費的時間和成本。憑藉我們超過25年的專業經驗,我們有信心我們撰寫的離婚協議是公正的,合理的,並能充分體現你的利益的。
以誠懇待人為基準,以誠實信任為原則,實實在在為客戶著想的吳律師-Victor Wu,在南加州中外社區久負盛譽二十多年!
歡迎來電諮詢
本文由吳沈黎律師事務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