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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最低成功率最高 EB-5 直投移民你適合嗎?

09/08/2016     綠楓法律集團─陳啟耕律師

最近兩、三年美國投資移民中,因為許多人對區域中心的安全性提出疑問,而且來美國旅遊考察更加便捷,直投呈現越來越熱的趨勢。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向各位讀者介紹了關於區域中心的一些注意事項;在本文中,我們將談談直投模式。
 
最傳統的投資移民
 
美國EB-5 投資移民一般分為區域中心和直投項目兩種。美國移民局 1990 年創立了 EB-5 投資移民,主要就是直投方式,而區域中心則是 1993 年才開始的新 EB-5 投資移民模式,所以直投是最傳統的 EB-5 投資移民模式。法律規定,外國人可以通過投資 100 萬美元(或在特定情況下投資 50 萬美元)獲得美國有條件的臨時綠卡;前提是,外國投資人必須投資創立一家新的公司或投資到一家已存在的企業,並保證在有條件的臨時綠卡被批准後的兩年半中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就業崗位。
 
最低投資額二者無差地理位置是關鍵 
 
人們通常有一個誤區,認為區域中心項目的最低投資額為50 萬美元,而直投項目的最低投資金額需要 100 萬美元。實際最低投資金額為多少主要取決於投資項目所處的地理位置,位於目標就業區域內的項目無論是直投或是區域中心,都只需投資 5 0 萬美元。所以直投和區域中心最低投資額方面沒有差別,完全視位置而定。
 
適合者風險最低成功率最高
 
EB-5 直投項目與區域中心項目各有優勢, EB-5 直接投資的優勢主要體現在:
 
1. 投資者有最大的自主權;

2. 由於自己控制整個過程,綠卡申請成功率更高;

3. 直接投資創造就業機會的證據非常清楚;

4. 如果投資者對自己的企業管理良好,其投資回報率高的機會要大於區域中心投資項目的回報。

讀到此,可能有讀者想了:這種方式這麼好,我不如把50 萬給一個信任的朋友在美國幫我做生意, 50 萬也夠養 10 個人一段時間,拿到永久綠卡就好。但各位需要明確, EB-5 直投項目與區域中心項目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區域中心項目是為了移民而選擇投資項目,其更關注綠卡申請而忽視本金安全和回報;而 EB-5 直投項目是在保証投資收益的同時獲得移民身份。直投特別需要投資人親自參與管理,因此雖然直投有諸多優點,並不是任何想做 EB-5 的人都適合這種移民方式。那麼哪些人適合以這種方式做移民呢?
 
1. 有經營和管理經驗,有信心在美國創辦和管理一個企業,真正想要自己做生意的投資者;
 
2. 在美國當地有非常值得信任的商業合作夥伴的投資者。
 
對以上類型的投資者,這種移民途徑風險最低,成功率最高。我們對什麼樣的客戶適合何種移民方式,都會首先對客戶進行全方面的分析審核,然後再給客戶建議來做決定,而不是放任客戶自行選擇,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客戶的利益,得到最好的結果。
 
直投行業選擇一點建議請牢記
 
有人經常問:我如果做直投,在美國做什麼樣的生意呢?對此,我要說這並沒有一個唯一正確的答案。通常我們會給客戶兩個建議:
 
1. 最好選擇勞工密集度高的行業,如餐館、冷飲店等服務業。因為這些行業僱傭的員工工資不會太高,同時也比較容易滿足 10 個全職工作這個要求;
 
2. 投資者在原國家的本行是什麼,有沒有可能在美國繼續做本行。如果其人在原來國家某行業中很有成就,一定對該行業有相當的了解。此人若對美國做生意的一些基本常識再有所了解,到美國繼續做自己的本行,而該行業又有可能是勞工密集度高的,我會建議客戶繼續做自己本來就有信心而且有興趣的行業,不要為了要獲得綠卡而去做一些自己沒有興趣的事情。
 
找合夥人的注意事項
 

如果你不想自己親自做,考慮找一位美國當地的合夥人幫助做直投,一定要用做生意的眼光去審核,而不是考慮和對方是不是可以用中文溝通,或是老鄉之類。有的美國人自稱對某行業很懂,吸收一些客戶,說要幫他們開餐館,來做直投EB-5 ,但實際的做法是藉錢給這個人;還有檯面下的合同,稱借的錢幾年內會還,這完全是無效合同,因為違背法律的合同是不受保護的,我不會建議客戶這樣做。如果要找一位當地的合夥人,要考慮:
 
第一, 他對該行業有多少經驗;
 
第二, 如果沒有你的投資,他目前公司的規模有多大;
 
第三,如果他有類似的生意可以按圖索驥,從安全性方面說,你必須要知道,對方需要你的投資的動機是什麼。如果是為了拓展他的生意,增加更多的店面,他的動機很明確,這種投資也很明確,有可操作性;如果不是,就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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