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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華律師專欄:I-751面談

10/17/2016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美國公民或綠卡人士與外國人結婚,可爲外國人申請移民,外國人更可以進一步申請綠卡。若外國人獲得綠卡時結婚未滿2周年,綠卡屬2年爲期的條件性綠卡,綠卡到期前需要申請I-751要求把條件取消變成永久居民身份。

申請I-751後,移民局可能會有以下行動:(1)批准申請 (2)要求補件 (3)安排面談 (4)調查案件。

若申請人及配偶需要面談,尤其是當申請等候了一段長時間,又或者移民局曾要求補件而申請人已按規定補件,顯示移民局對申請人與配偶的婚姻關係存有疑問,甚至懷疑假結婚需要面談雙方再作決定。有些面談,甚至會在移民局調查后才安排。

I-751面談可分兩類:(1)夫婦一起接受移民官問話(2)夫婦被分開問話。有些移民官會先與夫婦倆會談一會,再分開問話。

如何準備I-751面談呢?

(1) 夫婦應準備申請後纍積的共同文件或任何新證據能證明夫婦的真實婚姻關係,在面談時提交給移民官。根據筆者的辦案經驗,客戶若自己辦理或透過不盡責的事務所辦理案件,往往沒有詳細研究及檢查便提交一些對案情不利的文件及證據,結果後悔莫及。猶如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交了的文件亦無可能從檔案中移走。共同文件并非衹是有夫婦兩人名字便可以,還要看實體内容。舉例來説,夫婦雖有共同帳戶,但帳戶很少使用或沒有正常的交易反而會被質疑。

(2) 夫婦必須好好準備面談。面談猶如考試,不應輕視。面試的問題包羅萬有,目的是測試夫婦是否共同生活及具備真實夫妻關係。筆者的一些客戶較粗心大意,從不留意配偶的工作,喜好,家人及生活習慣。若沒有事前準備就“應考”很容易會出狀況,而被移民官懷疑假結婚。

有些客戶錯誤地認爲必須提供“完美”的答案,甚至忽略事實而“編造”答案,結果與配偶提供的答案不一致反被移民官質疑。筆者最近陪同客戶夫婦前往移民局作I-751面談。客戶的案件有很多瑕疵,譬如年齡相差二十多歲,公民來自中國而配偶來自越南,兩人衹能用英語交談,申報的地址并非常住地址等。案件亦等候超過一年才面談。筆者因此特別關照客戶要慎重應對,因爲案件屬可被懷疑假結婚。面談前筆者先行“模擬面試”客戶,讓客戶明白面談可能出現的流程,亦讓客戶重視面談而不會掉以輕心。

面談時移民官對綠卡配偶的移民歷史瞭如指掌,甚至知道配偶曾在越南美領館被拒多次學生簽證,又曾被拒未婚妻簽證。夫婦雖已搬家,但所有共同文件及駕駛執照仍用舊地址。事前筆者已提點客戶應如實作答: 因爲懶惰而沒有更改地址。公民配偶曾領養前妻兒子,綠卡配偶被問到有沒有見過丈夫的養子時亦如實作答沒有。這些“不完美”的答案,加上夫婦回答問題時表現誠懇,反而突顯他們沒有作假,更令移民官相信他們的答案及婚姻是真實的。面談后案件馬上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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