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無論是因為第三者, 性格不合,金錢鬥紛或其他原因,都是一件痛苦的事。若婚姻中有小孩,離婚會更為復雜。
夫妻有兩種形式處理離婚:協議或爭議。 由於大部分夫妻是由於關系惡化而導致離婚,所以大部分的離婚案件都是帶有爭議成分的。離婚爭議的問題有三大類:
1)小孩撫養權與撫養費﹔
2)夫妻間的贍養費﹔及
3)共有財產與債務的分配。
離婚的爭議期有長有短, 有些離婚案件在較初期就協議成功﹔有些離婚案件要上法院訴訟好幾個回合後才願意協商﹔有些離婚案件一直訴訟到底,最後由法官聽審作決定。
若訴訟牽涉小孩撫養權,法庭可能會委任獨立律師代表小孩的權利,亦可能委任專家做獨立評估報告。 若有不當行為的指控,例如家庭暴力, 法官亦可能會命令家長及小孩作輔導。
若訴訟牽涉小孩撫養費或贍養費,而一方有足夠証據指控對方隱瞞收入或以不實收入報稅的話,法官可能會委任獨立會計師作評估報告。
若訴訟牽涉嚴重脫產,法官可能會委託獨立託管人託管資產以防資產被操控一方轉移或賣掉。
若要避免離婚訴訟,妥善處理離婚須要智慧。容人之量就是很重要的智慧。雙方應抱著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胸襟。離婚永遠不會有絕對的贏或輸,訴訟不休會導致兩敗俱傷。筆者在此奉勸面對離婚的讀者,雙方都要考慮以下問題而不要意氣用事作意氣之爭:
1. 要爲小孩著想。即使離婚雙方仍是小孩的父母。有關小孩的事情仍要並肩處理。
2. 不要單向指責對方的不是。這對處理離婚毫無幫助。你一言,我一語,衹會火上加油,增添訴訟的危機。
3. 願意作出讓步和妥協。筆者的辦案經驗是當一方願意稍作讓步,另一方往往會得寸進尺,結果讓步的一方就火大而拒絕讓步,結果無法達成協議。
4. 打官司勞心勞力兼要付出可觀的律師費。離婚官司並不例外。所以,若要堅持訴訟,應先問自己有沒有彈力毅力。雖然弱勢一方可向法庭要求對方支付律師費,但法庭判決的律師費,衹能解決燃眉之急而不能爲您解決整個訴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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