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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宇律師:政治庇護可以出境嗎?

01/03/2017     王君宇律師樓

在美國華人圈,靠政治庇護得到綠卡身份早已是眾所周知的。不過,大家都有類似的疑問,政治庇護是否可以離境呢?政庇綠卡回母國後可以回來嗎?今天,王君宇律師為各位作出解答:

政治庇護申請者(案件審理中):需要申請回美證(I-131)有可能重新入境美國

如果該類人士在沒有獲得回美證的情況下離開美國,他或她的政庇申請將被移民局視作其已放棄其申請。當然,即使在已經有回美紙的情況下進入美國,他或她依舊會被海關審查的。回美證可以允許申請者返回美國即使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不過,已獲批准的回美證不一定代表他或她一定可以返回美國。因此,如果他或她的政庇申請在審理中,而且有一定要離開美國的理由,他或她應該在作出任何決定之前,找一位專業律師諮詢。

A5卡擁有者(已經獲得政治庇護身份):需要得到國土安全局所批准認可的難民旅遊證,例如回美證(I-131),有可能重新入境美國

通常情況下,該類人士需要在離開美國前,難民旅遊證,例如回美證。即使在已經有回美紙的情況下進入美國,他或她依舊會被海關審查的。

通過政治庇護得到綠卡者:根據他或她是如何獲得政治庇護身份,部分情況將會需要申請國土安全局所批准認可的難民旅遊證

即使他或她已經成為綠卡擁有者,但是他或她獲得政治庇護的理由仍舊記錄在其檔案中,有可能會基於某些特定的原因而被終止:例如,他或她回到曾受到迫害的國家時, 該國家情況已經改變;或被發現政治庇護是虛假的,有欺詐成分; 或不符合申請政治庇護條件; 或根本沒有受到任何迫害。當然,即使在已經有綠卡的情況下進入美國,他或她依舊會被海關審查的。


事實上,政治庇護是一條不歸路!贏了案子當然是皆大歡喜。一旦你沒有通過面試,你的案件將會被轉移到移民法庭。在移民法庭上,你是被告,而政府是原告,在這個情況下,你就失去了停止這個案件的能力了,所以,聘請一位有上庭經驗的律師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輸了案子,那麼等待申請者的就是遞解令了,一旦有了遞解令,那再就復活你的案件更難了。除此之外,申請者也不可以通過勞工移民等方式取得身份。王律師一直把在等待政治庇護期間的身份比作“鬼”,因為沒有合法身份,所以見不得光,需要躲躲藏藏擔驚受怕。同時,等待期間,預期拘留的天數也在不斷累積,時間拖得越久,對日後的身份的申請越不利。政治庇護只是在美國拿身份的方法之一。其他方法包括,勞工移民,親屬移民,10年綠卡,條件之一便是來美10年以上。如果你想在美拿到身份,可以諮詢資深的移民律師,看你符合哪一種方法獲得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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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精各種疑難案件:移民,刑事,告警察/政府。我們有最優質的服務,最專業的律師和助理團隊。王君宇律師服務華人社區10年,幫助無數客人打消遞解令獲得身份。為無數客人在刑事辯護中獲得最好的結果。王律師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線,王律師總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從而給予客人最好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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