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GM
规定
在船舶装载前,托运人应负责向海运承运人或码头代表提供载货每个集装箱的查核总重量。在装载文件提交时间截至之前,托运人必须提交每需装载的集装箱实际重量。VGM如未按时提交,集装箱将不能装载。集装箱称重规定,在海运物流供应链里潜移默化的保障了货物的安全。
针对物流链上的各行各业,VGM又有着怎样的作用和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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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第三方“中间人”
货代和车队在整个货运代理环节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完成好货主和码头堆场及船公司的交接任务,所以在“称重规定”出台后,有部分船舶代理公司要求货运代理企业签订VGM数据申报责任承诺书,要求货代企业承担申报责任。大部分车队之所以率先发声,是为了防止收费流程不规范重蹈覆辙。其实不然,VGM明确规定的是托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2
货主:承担VGM的责任及义务
托运人有责任提前向承运人提供VGM信息,目的是进行货物积载计划的登记工作。这说明,即使托运人委托第三方来提供VGM信息,托运人依然是责任方。
VGM政策执行过程中,除集装箱称重和VGM数据提交的相关成本以外,如果未能及时提交VGM数据,还可能导致附带的诸如延航次涨价、移箱、漏装等成本。如果因缺失VGM信息造成承运人集装箱不能装船,托运人将负责相关成本和责任。因此,货主需要确保在确定集装箱称重时间和相关VGM数据提交截止时间时,将订舱和运输前置时间纳入考虑范围,以免造成VGM提交延误耽搁船期。
遇到特别赶船期的货物,货主最好在船公司官网自行提交VGM信息,避免信息因经过多次流转造成时间的延误。
3
港口:无VGM拒绝放行
在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执行《SOLAS公约》修订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承运载货集装箱的码头经营人,应当在载货集装箱装船前获得托运人提供的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信息;对于未取得重量验证信息的载货集装箱,码头经营人不得安排该载货集装箱装船。
对此,中国主要港口均表示可以提供称重服务。
公约规定,VGM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5%或1吨(两者取其小者),且重量不超过集装箱最大核准载重量。对于误差“两者取小”的概念,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举例来看,当一个VGM 实际是35吨的货柜,申报重量为33.5吨,虽然偏差有超过1.5吨(超过1吨),但因其百分比为(35-33.5)/35=4.29%,在超1.5吨和4.29% 两个数值前取其小者,即4.29%,因此仍然在可接受范围内。当一个VGM实际是12吨的货柜,申报重量为11.2吨,虽然其百分比为(12-11.2)/12=6.67%(超过+-5%),但因其偏差没有超过1吨,在超0.8吨和6.67%两个数值间取其小者,即0.8吨,仍然合规。
港口方根据集装箱大小和类别,对不同称重地的称重服务实行差别收费标准,其中进场后港口进行称重收费将高于进场前称重。不难看出,港口仍希望尽最大可能避免集装箱在港口进行称重,以防货物堆积影响港口作业效率。
但仍会有托运方选择由港口提供称重服务,港口就需要增设专门的设备和人员,并搭建数据传输系统,这将会成为一个专门的第三方收费服务。强制称重将成为收费项目,有观点认为,收费标准当由市场调节价格。
以上是针对物流链不同的人群明确解释这一政策各角色的做法。针对VGM政策一系列问题,有关人士在这里就主要问题做回答:
Q:称重是否一定要在港口进行?
A:主管部门并未明确要求称重必须在港口进行,受认可的机构提供的称重数据均可。但当主管部门对申报数据有疑问进行复核时会使用码头设备称重,为避免称重误差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建议选择在码头称重。
Q:请问一定要称重,提交的VGM才会有效吗?
A:重量数据需要受认可的机构提供,估算数据是不被认可的,此外如果数据与实际重量相差较大,还有可能面临后续处罚。
Q:集装箱皮重在门上有显示,我们工厂只要保证货毛重准确性,就可以按要及时提交VGM资料,按理就可以了。请问必须称重吗?这无疑是又增加工厂的成本啊
A:您倾向用累加计算法获得VGM数据,官方要求“用经过装箱所在国家主管机关认可的称重方法对集装箱内所有包装和货物的重量进行称重,与集装箱内的底盘、衬垫、其他系固材料和集装箱本身重量进行累加计算出载货集装箱的整体重量。”规定又明确“误差范围不得超过±5%或1吨”。累加计算法有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