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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華律師專欄:夫婦感情破裂,該不該離婚?

03/31/2017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筆者處理離婚案件,經常要就客戶該不該離婚的難題上提出意見。

結婚容易離婚難。結婚衹須在縣政府辦事處登記便可;離婚卻必須向法庭提請,衹有法官才有權力批予離婚。結婚是情投意合的甜蜜決定;離婚卻是雙方感情破裂的後果。婚期越長,考慮問題越多,若有小孩,抉擇就更加痛苦了。

導致婚姻出現洞口,大致可歸納以下因素:

1. 各自堅持自己是對的對方是錯的偏執態度。
2. 各自堅持自己的生活模式。
3. 與對方家人嚴重不和。
4. 家庭出現嚴重的經濟危機。
5. 對方有外遇。
6. 對方對自己施行家暴。

結婚是人生最大的投資。婚姻不如意,雙方若願意花時間磨合,長綫應該是看好的,問題是:夫婦雙方是否願意努力維護婚姻呢?婚姻破了個洞,雙方是否願意同心協力去補救呢洞口越久越大,挽回婚姻的機會越少。
夫婦之間的感情矛盾 ,衹有當事人才能體會。 該不該離婚? 這個困難痛苦的抉擇, 牽涉感性及理性考量。 筆者是律師, 衹能負責離婚的法律層面工作, 但希望按多年的辦案經驗, 提供以下重點意見 ,給在婚姻破裂邊緣上掙扎的讀者參考。

1.不要用小孩作藉口。 很多夫妻不離婚 ,嘴巴上說是 為了讓小孩有完整的家庭,但在家裏雙方卻形同陌路、 或互相仇視 或互不關心。 這種冷漠的家庭氣氛 ,其實對小孩的傷害往往更甚於父母離婚的傷害。

2.古語說:“三歲定八十,八歲定終生”。 雖然這説法有點誇張, 但一個人的性格取向真的是從少形成的。 年輕夫婦本來有機會透過長時間磨合, 但現代年輕人又比較傾向自我 ,不願意改變自己去遷就他人。 至於“熟男熟女”才結婚的夫婦, 則往往已習慣自己固定的生活及思想模式 而不願意為對方作出改變 。所以若果性格喜好非常不合而又自我偏執的話,一般而言, 婚姻是很難持久的。

3.資產及工作能力高的一方,若不看好自己的婚姻, 遲早要離 就早好過遲 ,要盡速“止蝕”防止全軍覆沒。  越 遲 離婚, 對方能分到你的資產越多, 能向你取得贍養費的金額越大及年期越长。筆者有客戶是女性, 高薪厚職,與無所事事的丈夫多年前感情破裂,雙方像同屋共住 的roommates,但客戶就沒有果斷地決定離婚。最近 客戶想離婚,對方開出天價條件 。客戶若在當年離婚,累積的退休金及資產不及 現時多, 工資亦沒有現時高 ,可省回一大筆兼且退休無憂。 現在離婚, 雖是賠了丈夫又折兵, 但若再拖下去,客戶會虧蝕更多。

4.要善待自己。若你衹能保住婚姻的“硬殼”,但夫婦的關係已名存實亡,天天活得不開心,像有石頭壓住自己的胸口,這表示你很可能因婚姻問題患上憂鬱症。再不決斷離婚,可能會斷送身心健康。筆者曾有客戶在辦案期間無故失蹤,不接聼筆者的來電,亦不回復筆者的電郵。離婚案件結束后,客戶回復原來開朗的面貌。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如若轉載,必須刊登原文並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咨詢律師。黃麗華律師辦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電話626-449-6600,電郵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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