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簡體 商家登錄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移民美國有哪些方式?

04/28/2017     孟小潔律師事務所

移民美國的途徑有哪些?這是一個基礎而又經典的問題。只是,美國移民法下,各種簽證讓人眼花繚亂,動不動就可以出一套書 。 回答起來簡直一言難盡。

我們的目標,就是要把複雜問題簡單化。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孟小潔律師,在此歸納了可以用來移民美國的五大資源,網羅美國移民法下的移民途徑。

如何移民美國,取決於申請人有什麼。有意向的讀者,可以對比以下,看看自己有什麼資源,從而決定要不要移、通過何種方式移。

(一)有親戚:家庭團聚受支援,部分排期需時日

要移民美國,最直接的方式,莫過於有親戚。這裡頭包括已經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或者通過婚姻關係後天創造的親戚。

美國移民法根據提交申請人是否為美國公民,以及親屬關係的親疏遠近,把不同的親屬關係分了類別,給與不同的待遇。最近的關係包括父母對子女以及配偶之間,最遠的包括同胞兄弟姐妹。

由於親屬移民,對於申請人本身沒有特別要求,所以申請人數眾多。由美國對來自全球的移民每年有配額限制,所以部分類別的等待時間比較久。比如,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如果是通過美籍同胞兄弟姐妹來申請移民,那麼等待時間至少在十年以上。

在親屬移民中,需要注意的是,哪些親戚可以申請綠卡?哪些親戚申請綠卡是不受名額限制的?哪些變化是可能影響申請人資格的?

不受名額限制的至親,包括美國公民配偶、父母、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親屬移民中,速度最快的就是這幾類美國公民的至親,不受每年的名額限制。為父母申請申請綠卡的前提,是美國公民要年滿21周歲。所以赴美生子的父母,想要通過孩子申請綠卡,需要等待相當一段時間。

受名額限制,但是仍然可以申請親屬移民的有:

  • 美國公民21周歲以上的未婚子女(F1)、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F3)、美國公民的同胞兄弟姐妹(F4)
  • 綠卡持有人的配偶、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F2A)、21周歲以上的未婚子女(F2B)

上述的每一個編號,都代表了一個獨立的類別,表示等待的時間不同。孟小潔律師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下面兩點:

  • 綠卡持有人可以申請的親屬範圍不包括父母。所以如果家長通過種種方式為子女辦理了綠卡,想要隨後通過子女再為自己辦理綠卡的,那麼就需要等待子女成為美國公民並且年滿21周歲以後。
  • 綠卡持有人可以申請的親屬範圍不包括已婚子女。所以,綠卡持有人想要申請子女的前提是,子女未婚。如果提交申請時未婚,但是在等待期間結婚了,那麼也失去資格。但是如果在子女結婚前,父母入籍了,那麼可以換到其他類別中。

至於一些特殊的情形,比如重組的家庭產生繼父母/子女關係、提交申請人中途去世、申請人受到家暴的、美國公民長期在中國工作生活的,有一些額外的規定來管理,建議諮詢專業移民律師後再採取行動。

(二)有成就:沒有諾獎奧斯卡,也可以是傑出人才

如果先天沒有親戚在美國,後天也沒有姻緣在美國,那麼首當其衝可以考慮的是,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在某個領域的頂尖專家,從而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美國(EB1A)。

之所以首先介紹傑出人才,因為這是目前對大陸出生的申請人而言,在美國公民的至親之外,申請速度最快的一種,並且沒有資金上的任何要求。

傑出人才對於申請人所在的領域沒有限制,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申請人可以是演藝明星、商界大亨、體育健將,也可以是在任何一行達到行業頂尖水準的佼佼者。宋和孟律師事務所處理過的傑出人才涉及方方面面,包括:醫療領域/電腦領域/工程領域的科研人員、社科領域的研究人員、在頂尖投行從業的分析師、紀錄片導演、電影/電視編劇、翻譯人才、珠寶設計師、頂尖建築設計師、氣功大師、地產精英,及各領域的優秀企業家等等。

除了一次性獲得重大獎項外,申請傑出人才一般分兩步走。第一步,證明申請人滿足十條標準中的至少三條;第二步,證明綜合考量申請人的情況,申請人符合傑出人才的要求。如果您覺得自己有可能符合這項,可以諮詢專業移民律師進行評估。

如果成就不能達到行業最頂尖的水準,或者證明材料上略有欠缺,但是申請人的成就高於一般從業人員水準的,也可以考慮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證明申請人能為美國帶來國家利益。相比于傑出人才,中國出生的申請人通過這個方式申請的最大弊端是,時間略久需要排期,但是仍然是一條成本比較低的可行道路。

孟小潔律師提醒,申請人在提交申請當時的成就,不需要已經影響到美國,可以是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內有全國範圍的影響力

這個類別可以由申請人自己為自己提交申請,無須美國雇主或其他人的協助。

(三)有工作:研究人員、普通員工、跨國企業高管/經理人

如果沒有美國親戚,也暫時達不到上述的成就,但是業務水準過硬,是一個勤勤懇懇的上班族,並且受到美國雇主的青睞,美國雇主願意支持綠卡申請,那麼可以憑藉這份美國雇主提供的工作機會,申請移民

雇主支持的綠卡申請,又可以進一步分為三類:研究機構的長期教學/研究崗位(EB1B)、跨國公司的高管或者經理人崗位(EB1C)、一般的公司員工(EB2/EB3 )。

如果是教學/研究崗位申請綠卡,需要申請人至少在該領域有3年以上的研究經驗,並且符合六條標準中至少兩條,證明申請人的研究成果有國際的影響力。

如果是跨國企業高管/經理人申請移民,那麼需要美國公司在海外有關聯企業,並且申請人在海外關聯公司至少任職一年以上的高管/經理人職位。

很多留學生,或者身在海外的技術人員,想要通過雇主的支持申請綠卡,走的途徑都是EB2/EB3,即一般的美國雇主支持申請綠卡。這個方式的關鍵,在於證明所申請的崗位,沒有美國人符合最低要求。詳細的說明,可以參考我們的文章《EB2/EB3雇主支持綠卡申請之三部曲》。

除了上面三種常規工作以外,如果是宗教類職位的,可以通過單獨的類別EB4申請移民。

孟小潔律師提醒,這幾類通過美國雇主提供工作機會申請移民,並不要求雇員在獲得綠卡前就開始為雇主工作。雇主提交這份申請,為的是雇員拿到綠卡後,可以長期為雇主工作。所以,要證明的是,雇主在提交申請時,有雇傭該員工的真實意圖。

(四)有資金:資金合法+創造就業

如果沒有上述的幾種資源,但是申請人資金雄厚,花費百來萬美金對生活無影響的,那麼可以考慮通過投資的方式進行移民,也就是近些年來在中國大陸相當紅火的EB5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有三個關鍵要素:a)達到投資額,50萬或100萬美金;b)證明資金來源合法;c)創造10個美國的就業崗位。最後這一點,根據直接投資和區域中心投資的不同,有直接就業和間接就業之分。具體的EB5審理要求,可以參考《移民局公佈EB5審案手冊,審理標準變了嗎?》。

EB5投資移民的投資,是要求承擔風險的投資,所以採用這樣的方式,需要考慮家庭的風險承受能力。

目前,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EB5已經開始有排期,案件的審理時間也愈來愈長。有些申請人因此踟躕不前。但是,就如上文中所介紹,申請綠卡是有要求的,關鍵看申請人有什麼樣的資源。如果其他的資源條件不滿足的情況下,申請人又決心申請綠卡,那麼投資移民EB5仍然是值得考慮的。

(五)有運氣:抽籤移民、避難申請、大赦法案

上述四種方式基本囊括大部分途徑的綠卡申請方式。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更關乎運氣的申請方式。

如果申請人出生在符合條件的國家或者地區,亦或者申請人的配偶出生在符合條件的國家或者地區,那麼可以參與每年的抽籤移民。美國每年都在全世界範圍內,對於移民人數比較少的國家或者地區,開放抽籤,直接憑運氣就可以移民美國。

由於中國大陸是一大移民輸出國,所以如果出生地是在中國大陸的話,那麼不能參加每年的抽籤移民。但是,如果剛好出生在中國香港、臺灣、澳門的,那麼是可以參與每年抽籤的。

還有一些特別情況下,因為避難原因登陸美國,並且避難申請被批准的,那麼也可以移民。亦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登錄美國,終有一天等到大赦的,也可能。只是這兩種方式,前者存在被大量濫用的情況,審理時間變久,申請難度也增大。後者在目前的政治氣候下,恐怕是暫時等不到了。

結語

瞭解了上述幾種方式後,孟小潔律師還有以下幾點提醒大家:

  • 同一個申請人,可多條途徑同時進行。比如,既有親屬支持,又有雇主支持,是否可以同時進行?答案是,可以。又比如,自己既是關聯企業股東,又是高管,是否可以通過同一家企業,既申請投資移民EB5,又申請跨國高管移民EB1C?這也是可能的。甚至,如果這位企業家,同時又是明星企業家,還可以同時考慮EB1A傑出人才移民。
  • 在面對排期的時候,看的是出生地,不是國籍;但是配偶出生地更快的,可以用配偶佇列排期。由於中國是人口大國,所以大部分的申請類別,中國大陸出身的申請人,都可能面臨排隊的問題。常常有申請人會問說,換了護照是否有差別。可惜答案是,排期看的是出生地。唯一的例外是,如果配偶的佇列比較快的,可以順帶跟上。
  • 申請移民美國前,多問一下自己,為什麼要申請移民。是否為了孩子的教育?如果是,那麼是否期待孩子和全家之後在美國長期生活發展?還是,主要考慮業務的開展?是否會長期留在美國開展業務?考慮清楚後,也許有些申請人會發現,綠卡申請未必是當前最好的選擇,也許一些短期簽證反而是更符合自己的目的。
  • 申請移民美國前,諮詢相應的稅務專業人士,瞭解申請移民後,對自己財務的影響。這一點對於高淨值人群尤其適用,並且務必要在申請綠卡前就開始瞭解相應影響。稅務方面的影響,甚至可能導致採用不同的移民方式,或者影響到底由誰來提出申請。
  • 瞭解所申請的移民類別所需要的申請週期,瞭解在獲得綠卡前,用什麼樣的短期簽證登陸。現在大部分面對中國申請人的移民類別,都需要等待時間,所以瞭解清楚整個流程到底需要多久,可以提前規劃安排自己的生活。哪怕是最快的幾種方式,政府審理仍然需要時間。所以如果申請人的預期是從開始準備到登陸,要3個月內完成,那麼大部分時候,移民申請是不太能夠滿足這個期待的。這個時候,就需要考慮短期的簽證來銜接等待時期的身份問題。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想要移民美國的申請人,更好梳理可選擇的方式。一方面,希望一些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移民美國的人士,不要因為對移民美國途徑不瞭解,只知道投資移民一種,而耽誤了申請時機。另一方面,希望一些心動于“移民新途徑”的申請人,可以瞭解法律的本來要求,避免被忽悠。

移民美國,或者世界上任何的地方,對於每一個移民的家庭,都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決定。移民的初衷,或許是憧憬更好的生活,或許是想避開原來生活中的煩惱。但是移民,從來不是一劑包治百病的良藥。

在新的土地上,移民家庭,會有新的生活,新的驚喜;也註定會有新的煩惱,新的挑戰。孟小潔律師希望幫助各位,至少能順利地抵達目的地;也祝願每一個移民家庭,都能在之後的新生活中,達到或者超越自己的預期。

想要到達明天,今天就要啟程。啟程後的故事,歡迎跟我們分享。如果要問我們有什麼建議,請參考《移民美國為什麼要先讀<三體>》。

本文的版權屬於洛杉磯宋和孟律師事務所(www.songmenglaw.com)。如需轉載,請在文章開頭處注明原作者和出處。

把此文章分享到:

關於 孟小潔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