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自中國大陸申請L1跨國經理人的人數顯著上升。由於申請數目的整體持續攀升,以及一直以來對於L1加強監管的呼聲,政府對於L1的審查明顯收緊。不僅如此,L1的實地抽查比例也在上升。在之前川普政府公佈的草案中,也有提到過政府加強L1實地抽查的論調,具體請參見之前的文章“川普攻勢一浪高過一浪,華人移民路在何方?“
L1實地抽查的政策一直都有。每個L1申請人都要向政府交500美金的打假費用,就是為了資助政府組成相應的打假小組,核實L1申請的真實性。
目前,移民局打假小分隊主要針對的幾種簽證類型是:1)宗教類工作簽,每一份申請都會面臨實地考察,可能在批准前也可能在批准後; 2)L1和H1B,批准後會有一定比例的抽查。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處理大量的L1以及H1B工作簽證以及各類職業移民的申請,這裡與給為申請人分享下,移民局的抽查包括些什麼內容,如何提前準備應對移民局的實地抽查。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實地抽查的精髓,那就是:真的假不了如果你的公司一切都與申請文件中提到的文件一致,那麼就不用太擔心移民局的抽查。
不過,有的時候,公司運營中難免發生一些臨時的變化在所難免,比如員工跳槽,或者公司搬遷。為了避免任何公司的變動不影響移民或者工作簽證申請,公司務必要將變動提前告知辦案的律師,確認是否需要向移民局匯報。
L1抽查如何進行,包括些什麼?
移民局的抽查大部分情況下不提前告知。有的時候可能會提前通過致電公司留給移民局的電話,來詢問或者通知。所以,孟小潔律師提醒每家提出申請的公司,務必要保證所有留給移民局的聯繫方式是最新的。
在大量L1申請中,新設的L1公司被抽查的概率格外大。因為在遞交申請的時候,申請人關於美國公司的信息,大量來自於對於未來的計劃,也就是畫餅。所以,移民局格外需要通過抽查的方式,來核實這些新成立的美國公司是否最後如同計劃所說的那樣運行了,運行得怎樣。
移民局的官員一般會要求與申請材料中留的聯繫人,以及持L1身份的員工談話。移民局的問話有兩部分,包括“規定動作”,以及“自由自選”。所謂的“規定動作“,也就是移民局官員經過訓練會高頻出現的一些問題,比如:L1員工的職務是什麼?工作內容是什麼?薪水是多少?服務多久了?向誰匯報?等。
但是移民局的官員是完全可以根據現場情況,隨時提出一些要求的。比如,我們接觸到的情況就包括,移民局官員要求申請人畫出自己部門的組織結構,在電腦前通過輸入密碼登錄到系統裡。
一般整個抽查時間會在15分鐘到1個小時不等。
有的申請人可能有興趣想了解,是否自己有權利不迎接移民局的抽查呢?申請人可以拒絕讓移民局官員進入公司核查,但是是有代價的。移民局官員仍然可以通過外部的觀察,把自己的所見所聞記錄在檔案中,並且加上一筆,這次的核查因為申請人不願意配合而中止。如果確實有臨時情況,比如L1員工不在等,可以跟移民局官員要求另外安排時間。
雇主可以提前安排好合適的人員接待來抽查的移民局官員。如果公司有多個L1僱員,可以在L1僱員以外,安排一個專門負責管理相關事宜的人員,陪同L1僱員迎接檢查,除非移民局官員指明要單獨談話安排專員接待和陪同的好處,並不是為了代替員工作答,而是確保移民局官員,或者他們招募的臨時工(注:是的,實地考察的有時候是移民局的臨時合同工),所問的問題和主旨相關,沒有任何傷害公司利益的問題。
同時,也建議雇主立即與自己的移民律師取得聯繫。
移民局抽查完,然後呢?
移民局抽查完,如果對結果滿意,那麼一般不會有進一步的消息。
如果移民局有任何問題,那麼可能會讓公司或者L1僱員通過指定方式,提供進一步的信息到指定郵箱。
在提交文件前,公司最好能聯繫辦案的律師,進行相應的諮詢和評估。
由於L1的實地考察一般發生在案件批准後,所以如果移民局在抽查後,或者補充材料後,對結果仍然不滿意,那麼很有可能會發出撤銷批准意向通知書(意圖撤銷的通知)也就是撤回已經批准的L1申請。
如果萬一收到了這樣的撤銷批准意向書,L1申請人應當立即聯繫律師,討論應對的方案。
孟小潔律師提醒各位L1僱員以及雇主,收到撤銷批准的意向書,並不代表申請人在美國的生活就結束了。這個時候,更需要穩住情緒和律師討論對策。下面就是一次成功反駁撤銷批准通知的實例,與大家分享。
實例解析:一次起死回生的抽查危機
X先生找到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時候,委屈又焦急,手中是一份來自移民局的L1撤銷批准意向通知書。
X先生來自印度,已經用L1的身份在美國待了將近6年,現在綠卡也正在申請中。
前不久X先生所在的美國公司經歷了一次L1的實地抽查。根據X先生自己的回憶,當時感覺和來抽查的移民官聊得挺好,移民官還以讚賞的口吻提到他辦公室望出去的風景不錯。臨走讓他發一些材料,並表示很高興認識X先生。之後X先生也按要求回复了移民官要求的材料。
沒想到三個多月後,居然收到了移民局發來的撤銷L1批准通知書。這下X先生完全懵了。不光眼看就要到手的綠卡可能受到影響,這L1的身份一被撤銷,自己就要帶老婆孩子一起離開生活了6年的美國,可謂是晴天霹靂。
X先生和原來的辦案律師溝通後,感覺還是放心不下。經朋友介紹後,聯繫了宋和孟律師事務所,想了解自己的處境是否已經沒救了。
看了X先生收到的撤銷通知,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對X先生的公司運營真實性也產生了懷疑。裡面除了要求進一步證明X先生的身份符合經理人的要求,也有一些關於實地抽查當天的情形描述。這些描述對X先生非常不利,包括事前電話打不通,申請文件中的聯繫人找不到,下屬員工姓名不符等。
不過,經過X先生的解釋,我們發現,有時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無巧不成書電話換了供應商所以號碼變了;員工跳槽幾個月一直在招人,但是沒有招到合適的;申請文書中的聯繫人其實長期在海外。其實每件事情都是正常的生活變動,只是剛好都碰在一起,難免讓人起疑。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孟小潔律師在與X先生充分溝通後,和X先生收集了大量佐證X先生說法的素材,並且通過對於法律條文的分析和據理力爭,反駁了移民局撤銷意向書中的一些要求。
在回復遞交後的1個多月後,X先生驚喜地收到了批准確認函(approval reconfirmation),移民局表示重新確認了X先生的L1申請批准,不予以撤銷。隨後X先生的綠卡申請也順利通過。回顧這段驚心動魄的過程,X先生感覺好像做夢一般。
結語
X先生的經歷再次證明了:。真的假不了在從業多年的經歷中,孟小潔律師處理過多起移民局由於誤會或者偏見,對申請人發出拒絕/撤銷批准意向書的通知的案件但是只要事實是真的,總有辦法能夠證明,也總有法律的依據可以據理力爭。申請人要對真相有信心。同時,如果確實是失實的申請,即使一時蒙混過關,也有可能在多年後東窗事發。
儘管實地考察是隨機抽查,但是孟小潔律師建議各位申請人都要做好移民局來敲門的準備,提前準備好如何應對。如果移民局真的來了,鎮定地應對,及時聯繫律師。
本文的版權屬於洛杉磯宋和孟律師事務所(www.songmenglaw.com)。如需轉載,請在文章開頭處註明原作者和出處。文中內容,僅限於一般情況的討論,並非法律意見如有個別。案件問題,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如果您想對您的情況進行評估,請發送郵件至info@songmenglaw.com,電話626-339-9363.Song&Meng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夥人是有中美深厚法學功底,辦案嚴謹的孟小潔律師,以及自幼成長在美國,文筆周密的韓裔美籍律師Deok Song.Song&Meng律師事務所致力於服務通過技能,投資等移民美國的專業人士,關注在美亞裔社區的權益。本所公眾號“閒話移民”,分享美國移民法律乾貨,探討中美文化差異,歡迎關注xianhua_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