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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衛保險教室:Right of way

08/22/2017     林大衛保險

在加州多數人每天都需要開車,而近年來車禍有增無減,主要還是開車人越來越多了,除了在高速公路塞車時,大街小巷更容易出現車禍,而車禍錯誤的那一方肯定要對車禍的結果付出三年的代價的。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派出的理賠專員能夠在接下事故不久后就能辨別出車禍是誰對誰錯。

除了人證外,使用Right of way原則,即開車時的優劣權,是最普遍也是最確實的鑑定方法。我們常碰到的是在停車場慢慢倒車時,對方直行即使超速,最後還是倒車的駕駛要付責。不久前一位客人在Stop sign確定停了一下,他看沒人就慢慢通過,但是不幸有人超速過來造成車禍,結果保險公司根據Right of way決定了是Stop sign駕駛員的錯。

黃燈時在路口左轉與對面直行的車子發生車禍,當然是左轉車子的錯了,對方從老遠沖過來,即使是黃燈仍然有Right of way 的優先䙮,除非是紅燈左轉。這種狀況通常需要極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是闖紅燈,自己的乘客不能作證,證人必須是沒有相關的第三方,比如加油站的工人,後邊的司機,或者路人能證明對方是紅燈左轉,這樣才有機會反敗為勝了。

所以在沒有Right of thway的開車狀況下一定要耐心再三確認安全後再行駛,近年來看到許多年輕人開車的時候,遇到紅燈一轉綠燈,就馬上加速衝出結果造成車禍多是難解難分的收場,因為雙方都認為是Right of way.

最後在這提醒觀眾炎夏高溫,開車要有耐心不要超速及搶車道因為十次車禍九次快。另外就把自己的汔車責任險加高至少到10萬/30萬以上,不要為了省錢買低額責任險以免賠償不夠影響到自己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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