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蕾是家境顯赫的富家女,從高一開始父母就讓她到加州留學,她卻跟一票同樣來自國內的留學生吃喝玩樂、不顧學業。留學多年,她的英文可說是差勁至極,靠著父母買通關說,總算從高中混畢業,父母還捐錢給一家三流大學,勉強才錄取她入學。別人念大學是寒窗苦讀,王蕾依然跟狐朋狗黨混在一起。當閨蜜的男友趙興邀約她一起投資開餐廳,甚至為她辦身份,她開心的一口答應。王蕾的私房錢只夠投資一部份,她立刻要求父母匯入更多資金。父母不放心趙興這個小伙子是否靠得住,但因疼愛女兒,也就勉強答應,分批匯了共十萬美金過來。
事情過了半年,王蕾因為信任趙興,期間也未曾過問餐廳進度,趙興幾度領她到裝修中的餐廳參觀,但正式營業日似乎遙遙無期。大小姐不缺錢,王蕾本來毫不在乎,但父母提醒她身份辦了沒,她才想到了解餐廳營運狀況。起初趙興還接她電話,到了最後就連王蕾的閨蜜也聯繫不上他。此時,王蕾才驚覺自己被騙了。除了遍尋不著趙興,當她們登門到餐廳視察,這哪是餐廳,根本就是廢墟!王蕾氣得質問閨蜜,閨蜜哭了起來,原來她也投資了五萬美元在趙興那裡,眼見他捲款而逃,兩人血本無歸,還不敢透漏給父母知道,大半年又過去了,眼看自己身份即將到期,王蕾只好硬著頭皮告知父母。
身為真正的投資方,父母怎肯善罷甘休?當初王蕾決定投資趙興時,兩人之間並未簽下書面合同,而是以口頭約定,只要王蕾投資這家餐廳,就會分紅給王蕾並為她辦身份。事過境遷,王蕾現在是否還有追訴權? 以民事訴訟而論,當事人必須在法定期限之前向對方提起告訴,這就是所謂的法律追溯期 Statute of Limitations。即使王蕾與趙興之間只有口頭約定,從資金匯款這點,就可以證明他們之間確實有金錢來往。違反口頭契約的法律追溯期為二年之久,是從違約日起開始計算。倘若他們之間有書面合同,追溯期可達四年之久。
至於其他類型的民事訴訟,追溯期則不一。舉例來說,人體傷害例如車禍、毆打、精神傷害、過失傷害或至死等等,追溯期為受傷日計算起兩年內。蓄意或意外造成他人所有物損失,例如侵佔財物、損毁汽車、非法侵入、詐欺、騷擾等等,追訴期為損害日起三年。損害名譽及毁謗,無論以印刷品、文字、照片、或口語犯行,追溯期為一年。建築師、承包商、或承建商在設計、裝修、測量、或興建上的過失造成人體或建築結構損害,追溯期為施工完成日起四年或十年,視情況而論。醫療疏失為一年或三年,視情況而論。這些追溯期限僅供參考,確切訊息可諮詢律師,或依民法最新條款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