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洲,山寨版商品到處充斥,無奇不有,無論樣式、商標都容易遭到抄襲。例如鼎鼎有名的NIKE變成HIKE, 就連商標打勾方向也倒了過來。 GUCCI 名牌包成了GUOOI,就連花色樣式都假可亂真。還有咖啡館Starbucks成了Sunbucks, 炸雞店KFC成了KFG。這些山寨商標可說是創意連連,令人啼笑皆非,但在美國是絶對不被允許的。
美國專利商標局負責提供民眾申請註冊商標管道,並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宗旨。每年平均有上萬筆商標申請案件,商標局如何處理如此龐大案量?向商標局申請註冊新商標必須通過層層關卡,首先可自行登入商標局資料庫查閱商標名稱是否和別人有重複或過於相似之處。提出申請後局裡將指派一位商標審核員檢查新商標是否遵守命名規定,倘若商標型式、樣本、或示意圖不符合規定,將通知申請人修正。超過六個月以上申請人若未回應,此商標註冊申請將視同放棄。
假若申請人已克服所有問題,審核員會進行下一步驟,將新商標刊登在商標局每週發行的刊物Official Gazette上,三十天內若無人反對,一般而言申請人可在三到四個月取得商標註冊証書。若申請人所遞交的是商標意圖使用申請,那麼在獲得初步批准,取得Notice of Allowance六個月之內,必須遞交一份使用聲明書Statement of Use,否則視同放棄。
此份聲明書必須依照規定正確填寫,否則可能遭到退件。倘若問題已修正,約兩個月商標局就會核發商標正式註冊證書。註冊商標持有者若要終生維持商標有效,則須依要求定期遞交相關文件,否則到期後可能會被自動注銷,屆時必須重複所有申請流程,才可能再次拿到商標註冊權,但不保證一定會得到批准。此外若別人在不知情下,申請相同的商標註冊,原商標註冊者可能會失去提出抗議的機會。
假設有人在三十天刊物公告期間,發現新商標涉及侵權,可以提出Opposition,此番抗議類似一般民事訴訟中的申訴書,最好透過律師撰寫。倘若抗議人認為時間不夠,可以申請延長抗議追訴期。與一般訴訟不同,反對商標時,並不是經過法院,而是由隸屬美國商標局的商標上訴委員會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聽審決議。新商標遭到反對者,可以委任律師代為回應,有時可以成功反駁,說服委員會同意通過註冊新商標。
TTAB程序與一般民事訴訟十分相似,也可以有蒐證、錄口供、聽審等過程,但並無陪審團參與,且通常依照聯邦民法程序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辦理。收到抗議書,必須在四十天內做出回應,否則可能終將造成缺席判決,等同主動放棄商標註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