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上週7/13發布了一份政策備忘錄,為USCIS官員最新的指導方針,此方針給予官員權利,若提交的申請案,沒有完整的提供所有應備文件,或是從提交的文件中,未證明有申請的資格或符合條件,移民局可以不需要先發出補件請求Request for Evidence (RFE)或可能拒絕通知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的情況下,直接拒絕移民申請。本政策備忘錄於2018年9月11日生效。舉例而言,若申請人遞交I-485,調整身分的申請時,並沒有同步提交財務支持宣誓書 (Form I-864), 在新政策生效後,移民局官員有權利直接拒絕申請,不提供任何補件機會,以縮減案源,加快其他案件申請速度。申請人如何避免案件被拒絕,最重要的是委任專業律師,事先就您的各種情況,做最詳盡的評估和建議,同時日後所有的申請案,都不應馬虎應對。崧峰律師事務所專業的移民律師團隊,針對每個申請案,都是量身打造,以協助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身份和簽證。提醒民眾,針對此最新資訊,一定要多加留意,免得耽誤申請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