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一,美國移民審查辦公室(EOIR)發布了一條備忘錄。備忘錄中提出,在沒有特殊情況的前提下,所有的政治庇護案件的最終行政裁決,應該在遞交後180天內作出裁定,其中不包括上訴時間。這也就意味著,移民法官必須在滿足特殊情況的標準才可以將政治庇護的裁決期延長超過180天。
備忘錄中提出,自2014財年以來,EOIR所收到的政治庇護案件增長了3倍。截止到目前為止,已經有超過35萬起的移民訴訟案件和政治庇護申請在等待移民法官裁決中。因此,EOIR必須採用合理並符合移民法條款的策略來處理政治庇護。而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確保符合政治庇護的申請人不會等待過久,以及不符合申請要求的申請人可以盡快被移民法官允許自願離開或被驅逐。
另外,備忘錄中還提出,政治庇護的申請人將無法獲得工作許可,除非總檢察長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授予合法工作的權利。如沒有特殊情況或正當理由,政治庇護的申請人不得在遞交申請180天之內獲得工作許可。所有申請人不可在申請庇護的180天之前遞交工作批准卡申請,即無法申請C9卡。而在這份備忘錄中,“正當理由”也被劃分限制的非常具體,甚至具體到一些細條小款,並結合了相應的法律條例,也就意味著,想申請工作許可的難度會大大的增加。
雖然作為一份備忘錄,暫時還沒有被正式被判為一項命令,但是就目前積壓的案件情況來看,最後被正式決定的可能性非常大。這也就意味著現在申請政治庇護獲批會變得更難,因為移民法官會被施壓從而被迫盡快處理案件。在這種前提下,找到一個專業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來幫您準備申請就顯得尤為重要,一名好的移民律師也可以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以客人的利益為主而處理很多相關的應急應對工作。王律師在這裡也奉勸大家,政治庇護切不可作假,之後會造成及其嚴重的移民後果。尤其,不要為了一張可能無法獲得的工作批准卡而作假。如果您覺得自己符合,那就盡快來找律師諮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