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簡體 商家登錄

庇護申請的苦難 |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03/19/2019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近年庇護申請人,最多的是來自中國大陸,申請理由主要是“一胎化”。由於有為數不少成功的個案,消息傳開後自然吸引更多申請人希望藉此途徑取得綠卡。過去由於移民局無法在150天內面談申請人, 申請人可依法申請“工卡”證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在美合法工作,等候面談。

筆者發現,近年來自中國大陸的庇護申請人有以下特點:
1) 申請人用旅游簽證前來美國,抵步後迅速提交庇護申請。因為移民法規定申請必須在抵達美國一年之內提出,若超過一年,申請人必須滿足法例中的“超出個人能控制的特殊狀況”。從前的庇護申請大多是偷渡或用假護照入境,被拘捕後向移民法庭申請庇護。
2) 申請人攜同配偶小孩一起來美國,一家人同時申請庇護,非像以往般的“獨行俠”。
3) 申請人在國內有固定職業,甚至有一定成就或資產,并非像以往般來自農村戶口。
特朗普政府上台後認為很多“庇護”申請是造假的,目的是留在美國工作。在2018年移民局改變政策,所有新的申請會優先面談,據聞等候期縮短至6星期, 目的是防止庇護申請人申請工卡。如此一來,舊的申請等候期會更漫長。筆者接觸的個案, 有些已等了4至5年了。



庇護申請等候數年仍未面談,進退兩難,苦難亦由此開始:
1) 申請人的合法居留早已過期一年,若放棄申請離開美國,會面臨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若逾期居留,除了公民申請直系親屬之外,是無法在美國申請綠卡的。換句話說,申請人不能走另一條移民申請路,例如投資移民。
2) 若以“一胎化”為由申請,中國大陸已放寬政策,容許二胎。最近中國政府已放話,未來可能會全面解除生育禁令。中國生育政策的改變,大大減低了申請的成功機率。
3) 若申請人的配偶及小孩留在中國,申請人与家人長期分離,直接影響了家庭關係。若申請人与家屬一起“滯留”美國等候面談,小孩在美國讀書,漸漸變成美國式小孩。若庇護失敗,這些小孩何去何從?
4) 由於申請人不能離境,即使在國內的親人入院或者去世,無法回去,情何以堪?
5) 申請人在國內時職業及生活還不錯,即使有工卡打工,亦較難在美國找到理想就業,加上前路茫茫,倍添人在異鄉的痛楚。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如若轉載,必須刊登原文並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咨詢律師。
黃麗華律師辦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
電話626-449-6600,
電郵chanwonglaw@outlook.com

把此文章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