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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雄傑律師 談債務及債權人問題

04/09/2019     伍雄傑聯合律師樓

伍雄傑聯合律師樓專精商業訴訟及追債訴訟,強大的中美律師陣容,為客戶爭取最高法律權益

伍律師針對商業糾紛及債務債權人的法律問題作解釋,以供讀者參考。

1.被要求支付我沒有買的貨物或交易,該怎麼辦:若債務是基於書面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儘早委託律師採取行動,否則變成欠債訴訟官司。

2. 欠債有何存案記錄:如果欠債不還,有壞信用記錄,信用記錄由信用報告公司負責。信用報告公司還可以將信用記錄寄給過去六個月看過你的報告的所有人,如果是雇傭關係的話是二年。

3.是否會被逼還其他人的債務:配偶欠債,你有義務代還。你也可能要付前妻/前夫在你們婚姻期間及分居之前所欠下來的債務。更多的情形是擔保(Co-Sign/Guaranty),如果被擔保人沒有還款的話,必須要替他付。就算被擔保人宣告破產,他不用還款,你仍然要還款。

4.債主是否可以騷擾債務人:法律禁止債主或討債公司不停的打電話騷擾債務人還錢,債權人只有到法庭告狀債務人才能接觸。債主拿到判決書後才能要求扣押財產或工資。

5.債務人的財產是否會被拿走還債:債主必須先取得法庭判決才能拿走你的財產。舉例如貸款買車子,你不按時分期付款,貸款公司或銀行可以不用經過法庭而直接回收車子,當然在回收時車子必須在公共地方。

6.債務人被告時應當如何:如果被告(個人5仟元或以下,公司一萬元或以下),債主可以到小額法庭。被告或原告人都不能有律師在法庭上作代表,但雙方可以事先諮詢律師。訴訟金額較大的可以到高等法院,此時有律師代表非常重要。無論如何,收到法律訴狀(Summon 及Complaint)千萬不要置之不理,如果你不及時回覆(通常三十天),你就自動輸掉案件﹐並有缺席判決,你的財產、銀行存款及工資收入等可以被債權人拿走。

7.如果債務人輸了官司怎麼辦:債權可能馬上備案到縣政府(County Recorders)登記判決書,變成在債務人房產上的判決債權(Judgment Lien) ,若官司是要求你退還抵押品,債主可以在贏了官司以後到法庭取得命令,讓法警強行將抵押品拿走還給債主。之後此債務就消除。注意,在加州房屋拍賣根據抵押權狀(Deed of Trust)的依據來判決債權(Judgment Lien),真正的「法拍」仍須法院批准才能執行。輸了官司仍然不還,你的銀行帳戶有可能被凍結、查封、房屋、汽車被放上債權(Lien)或拍賣,生意收入被取走等。不過,當然可以保留某些資產,你有十天(郵寄的話十五天)時間將「豁免申請書Claim of Exemption」交給法警部門。

伍雄傑律師是聯邦及加州法庭出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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