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D (Required Minimum Distribution) 是國稅局硬性規定的提錢機制。任何人在滿70 ½ 歲以後,必須由當年存到 IRAs 或 401Ks的延稅帳戶裡,領取部分的錢來滿足這個條款,否則將面對50%的罰款。聽起來似乎不合理,不過了解到當年存到退休帳戶裡的錢可以延稅,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國稅局急的要您將它領出來打稅的原因。看到這裡,讀者們可能會問,從RMD取出來的錢既然要打稅,那跟省稅有什麼關係呢?有的!因為如何省稅關係到您如何使用領出來的RMD。
2018稅法允許當事人將最多$100,000 的RMD直接由帳戶贈與給非營利機構,例如教會,而好處是贈與出去的RMD將不算在當年的收入裡。這個做法適用於使用standard deduction的讀者。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李先生在2018年從pension領出$40K,RMD 領出$30K, 社安福利金領出$40K。假如李先生將RMD一半的錢捐給教會 ($15K),年底李先生可以省到將近$2K的稅。另外,需要支付3.8% Net Investment Income 的讀者們,以上的做法將可以省到更多的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