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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證 (DACA) 到綠卡的移民路 |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07/15/2019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筆者辦理移民案件,最開心的是協助客戶夢想成真。最近一名無證儿童剛從駐墨西哥美領事館取得移民簽證回美,成為綠卡居民。



這名無證兒童,筆者在2012年DACA (DACA是給予非法來美的無證兒童申請暫緩遣返及工作許可的行政法令)實施後, 為她申辦DACA無證儿童的工作許可證, 及後又續期兩次。筆者曾建議她的父母用I-601A為母女倆申請移民,但父母一直不敢辦,怕離境後回不來。她在嬰兒時被母親帶著從墨西哥邊境偷渡來美。從少在美國長大讀書,与美國小孩無異,卻欠缺合法身份。2017年當她準備報讀大學,面對不能申請政府補助的壓力,父母決心用I-601A Waiver 為她及母親申請移民。她的父母來自中國大陸。她的父親由於英語不懂,一直維持綠卡身份。


這名小孩,經歷了從無證到綠卡的移民路的三步曲:

1) 丈夫/父親為母女倆申請親屬移民。
2) 取得親屬移民批文後,先在國家簽證中心 (National Visa Center) 繳交移民簽證申請費,通知NVC母女倆會向移民局提出I-601A Waiver。I-601A Waiver 若成功,母女倆的違反居留條件的移民罪行可獲得豁免。筆者早前曾發表文章介紹,母女倆的I-601A豁免申請具體情況,歡迎讀者參閱。
3) 母女倆的I-601A 豁免申請先後獲得通過。綠卡人士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要等配額,幸好在等第一關親屬移民時已等了將近一年才審批,所以,當女兒獲得豁免時已先後等了兩年,排期已到,可即時申請移民簽證。由於女兒在墨西哥出生,原居地屬墨西哥,所以要返回墨西哥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女兒第一次出國,幸好有父親相伴,在墨西哥 Ciudad Jurarez 停留一個星期,取得移民簽證後返回洛杉磯,成為綠卡居民。

DACA 無證兒童,被稱為dreamer。這名女孩,名乎其實的夢想成真。女儿的母親將要回中國申請移民簽證,筆者由衷盼望她亦會馬到成功。

此文由黃麗華律師提供。如若轉載,必須刊登原文並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能用作法律意見。讀者的個案,應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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