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起,美國稅法天下大亂,好處壞處滿天飛。隨手一抓可能是百元大鈔,也可能國稅局的帳單。這次的新稅法為了公平對待所有非 C 型態的公司行號,包括個體戶,國稅局給了一個20%的免稅計劃。但它因為有收入的限制(夫妻$315,000,其他類別$157,500),因此超過限制的讀者們除非預先做好準備,不然白白浪費了這個隨手一抓百元大鈔的機會豈不可惜!
例子:
單身的李小姐擁有一家S 型態公司,平常除了自己負責打理公司上下的瑣事之外,市場行銷則交給兩個Independent Contractors來打理。公司在2018年付了$120,000給這兩個Independent Contractors之後,賺了$210,000的盈餘。因為超過稅法規定的$157,500,所以李小姐無法享受到20%的免稅計劃。相反的,假如李小姐提早把這兩個Independent Contractors改為公司員工的話,那當年的收入就可以有$42,000是免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