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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美國商標註冊申請基礎(Filing Basis)詳解 | 李荻律師事務所

08/13/2019     李荻律師事務所

在提交美國商標註冊申請時,需要選擇商標的申請基礎,即Filing Basis。以下五個常見的申請基礎都來源於美國商標法Trademark Act中15 U.S.C. §1051法條的規定,下面為大家一一做講解。


1(a) Actual Use in Commerce 實際使用

若以1(a) InUse/Actual Use實際使用為申請基礎,申請人需要在提交申請時一併提交商標已經在美國使用的證明,如帶有商標的商品實物圖。

1(b) Intent to Use 意圖使用

若以1(b) Intentto Use意圖使用為申請基礎,申請人在提交商標申請的當下並不需要提交商標已經在美國使用的證明,但在商標局審查並下達Notice of Allowance之後,申請人必須在6個月的時間內提交該商標的使用證據圖片(即Statementof Use,也叫Allegationof Use)。若無法在6個月之內提交,可以申請延期。每次延期可獲得半年的時間,延期費為每類別125美元。最多可延期五次,總共3年的時間。若在這3年內都無法提供使用證明圖片,商標局將取消該申請。



44(d) Foreign Application 外國申請

如果申請人在其他國家已提交了申請(還未獲得註冊),在此申請提交的六個月之內,可以44(d) Foreign Application為申請基礎,並要求美國申請的日期與外國申請日期相同,也就是有優先權(claim priority)。想要使用44(d)作為申請基礎並享有優先權,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美國的申請必須在國外商標申請提交後的6個月內提交;

2. 在提交美國的申請時必須明確國外商標申請的提交日期、序列號以及國家;

3. 申請人有真實良好的在美國使用該商標的意圖。



-- 上圖為美國美國商標法針對44(d)申請基礎的三點要求。

44(d)本身最大的用處是為申請人爭取到優先權,但不可獨立作為申請基礎使用,在申請過程中仍需要結合1(a),1(b)或者44(e)作為申請基礎。一旦以44(d)遞交的申請被商標局審查並通過後,商標局會下達Suspension Notice,即暫停審理的通知,並要求申請人提交外國申請的註冊證書。屆時申請人需提交原屬國(Country of Origin)下達的商標註冊證書及英文翻譯件。如果原屬國的申請失敗,美國的申請則需要變更為1(a)或1(b),這代表申請人無法使用原先的44(d)國外申請作為申請基礎,需要額外證明其商標在美國的使用。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44(d)作為申請基礎的美國商標申請中的商標類別涵蓋範圍不得超出外國申請中的類別涵蓋範圍。打個比方,如果中國的商標申請只涵蓋第3類(化妝品),而美國的申請卻涵蓋第3類以及第5類(保健品),那麼第3類可以用44(d)作為申請基礎,第5類必須額外聲明申請基礎是1(a)還是1(b),並提供相應的證明。

44(e) Foreign Registration 外國註冊

如果申請人在其他國家申請的商標已獲得註冊,可隨時在美國提交申請並以44(e) Foreign Registration為申請基礎,並滿足下列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原屬國商標註冊證書的複印件,若該證書不是英文版本,需提供英文翻譯;

2. 申請人需書面承諾其真實良好的在美國使用該商標的意圖;

3. 申請人獲得商標註冊的原屬國必須與美國同為國際商標協定成員國(作者註:這裡“國際商標協定”一般是指Paris Convention巴黎公約和Madrid Protocol馬德里協定)。
 

-- 上圖為美國美國商標法針對44(e)申請基礎的三點要求。

44(e)申請基礎的最大好處和便利是申請人不需要提交其在美國使用商標的證據。跟44(d)相同,美國申請所涵蓋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必須與外國商標註冊證書上所涵蓋的類別完全一致。

最後作者想要提醒美國境外的申請人,擁有外國的商標註冊並不代表美國的註冊就一定百分百會成功。美國商標局的審查員依舊會對商標的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如果在美國已經有優先於外國的商標申請或註冊,外國的申請很有可能會被拒絕,所以在申請之前,最好還是做詳盡的商標查詢。另外近期美國商標局針對外國申請人頒布了新的法規,詳情請見我們律所的另一篇文章:美國商標局新提案成定局

66(a)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國際註冊

66(a)是針對已經獲得WIPO國際世貿組織批准的國際註冊(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的商標,若此商標想要延伸到美國,可使用66(a)作為申請基礎。跟44(e)申請基礎類似,擁有國際註冊的申請人亦不必提交其在美國使用商標的證據。

美國商標的申請基礎相對複雜,是申請時必須明確的一個重要環節。若您對申請基礎有任何疑問,最好諮詢有相關經驗的律師。

李荻律師擁有豐富的商標註冊經驗,已成功註冊上百個商標。若您需要在美國註冊商標,或是需要諮詢註冊商標的相關問題,請立即與李荻律師事務所聯絡。同時也歡迎國內律師同行及商標代理洽談商標申請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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