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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巧用投资项目合法实现超出每年5万限额汇出中国资产 | 張大欽律師事務所

08/30/2019     張大欽律師事務所

隨著近年中國外匯管制愈加嚴格,合法將國內資產轉移到國外的途徑越來越少,基本只剩下每年5萬美元額度的跨境匯款,對於很多在境外留學或打拼的國人來說,支付了學費生活費後便所剩無幾,更何談“當上CEO,迎取白富美,從此走上人生巔峰”。殊不知,其實中國政府早在2004年起便允許已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或國籍的中國公民申請一次性將國內所有資產變現並彙出國外。



1.理論依據

一次性財產對外轉移的依據是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人民銀行的部門規章《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包括移民財產轉移(以下簡稱移民轉移)和繼承財產轉移(以下簡稱繼承轉移)。移民轉移是指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自然人(以下簡稱移民),將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彙和匯出境外的行為。繼承轉移是指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繼承人)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彙和匯出境外的行為。”

因此,這種一次性變現對外轉移資產是有法可依的合法途徑,可靠性非地下錢莊或者螞蟻搬家可比。

2.申請資格

財產對外轉移的申請資格有以下兩點要求:

1)只有擁有外國,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留權,也就是綠卡,或者已取得外國國籍的人有資格申請一次性對外匯款,僅僅持境外簽證是不滿足要求的。

一般看來,永久居留權和國籍的取得併非易事。大多數國家的移民申請都要求與該國家公民有親屬關係,有傑出成就,或已在該國找到工作並且雇主願意幫忙申請綠卡,亦或需要大筆投資或捐款。還有些國家,例如澳洲和加拿大,採用了打分制移民,學歷不夠或者年齡偏大均有可能被拒之門外。不但如此,熱門移民國家由於申請人數眾多,所以往往有著數以年計的排期,需要經歷漫長的等待才能取得永久居留權,而國籍自然更難獲得。

然而世事無絕對,有些國家的永久居留權可以通過少量投資在短期內獲得,例如格林納達和保加利亞等。在這些投資移民項目中,格林納達的投資入籍(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項目最優,投資額最低15萬美元,申請流程僅4個月即可獲得國籍。同時,格林納達政府考慮到中國投資者的特別需要, 發放護照的同時也可以發放一個永居證, 憑著這個永居證, 就可以辦理中國合法資產的一次性換匯轉移。不但如此,格林納達國籍還可以對接美國E2簽證,攜全家長期前往美國經商和生活。如果您有興趣了解以上國家的投資入籍項目和美國E2簽證,請瀏覽我們的相關專題網站:www.e2forchinese.com。

活用這些簡單快捷的投資入籍或者投資購買永久居留權項目,不但可以迅速幫您獲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亦可藉此獲得一次性將國內財產匯出境外的資格,助您“當上CEO,迎取白富美,從此走上人生巔峰”。

那這樣一來豈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輕易地在幾個月內獲得隨心所欲地將國內財產匯出的資格?非也!



2)可一次性匯出的僅限“移民財產”和“繼承移民財產”根據上述《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有資格對外轉移的財產只有兩種“移民財產”和“繼承移民財產” 。

“移民財產”指已取得外國,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權,或者外國國籍的自然人在取得永久居留權以前便在國內擁有的合法財產,例如,取得綠卡前的國內存款,房產,股票。不包括取得永久居留權以後取得的財產,所以如果父母希望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用於移民後的生活,需要在子女取得綠卡前及早贈與,避免錯失良機。

“繼承移民財產”指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與“移民財產”不同,“繼承移民財產”對取得財產的時間點沒有限制,也就是說即使在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或國籍後因繼承獲得的財產也可以申請一次性匯出。由於本條還明確提出了“外國公民”有資格申請,所以您在中國境外出生的外國籍子女也有資格繼承您和您的親屬在國內的遺產,並通過此辦法一次性申請匯出境外。

3.轉移方式

根據您的財產數額不同,有兩種轉移方式。根據該《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移民轉移必須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出境的全部財產金額,分步匯出。首次可匯出金額不得超過全部申請轉移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匯出滿1年後,可匯出不超過剩餘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匯出滿2年後,可匯出全部剩餘財產。全部申請轉移財產在等值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經批准後可一次性匯出。” 因此,只有全部財產價值在20萬人民幣以下才有資格一次性匯出。如果有賣房、商業資產變現,輕易便會超越20萬元限額,所以對於大部分申請者來說該辦法需分3次為期3年才能將全部財產匯出,每次分別間隔1年。如果財產總額不大,可能這樣操作的效率與每年限額5萬美元的匯款方式並沒有顯著差別。此外,該申請只有“一次”機會,如果您這一次申請忘記申報部分財產,或在申報後又獲得了其他財產,不允許補充或再次申請,而只能通過每年5萬美元的普通匯款方式匯出。



4.有意者請向當地外匯管理局申請

如果您已取得外國,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留權,並且可以接受“一次性申請,分三步匯出”的程序,應當向哪個機關申請呢?根據《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向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申請人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以代為接受申請材料。”根據您申請轉移的財產金額不同,會交由不同的審理機關審理。根據《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申請財產對外轉移總金額在等值人民幣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由所在地外匯局審批。經批准後,所在地外匯局向申請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請人持核准件到當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付匯手續。超過上述金額的,由所在地外匯局初審後,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所在地外匯局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申請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請人持核准件到當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付匯手續。”整個申請流程一般為期20天。

5.申請材料

申請一次性將國內財產匯出者需要根據《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相應地準備以下申請材料:
“申請人申請辦理移民轉移,需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移民轉移的原因;財產收入來源和財產變現的詳細說明等。

(二)由申請人本人簽名的《移民財產對外轉移申請人情況表》。

(三)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外匯業務申請表》。

(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移居外國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和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或認證的申請人在國外定居的證明。

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應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內地戶籍註銷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身份證以及回鄉證或者特區護照。

(五)申請人財產權利證明文件。如房屋產權證複印件、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以及其他證明文件。

(六)申請轉移財產所在地或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

(七)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請人辦理第2次(包括第2次)以後資金匯出的,需提交所在地外匯局向申請人出具的批准复函、申請人前1次辦理匯出時所在地外匯局核發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向原批准地外匯局申請購匯、匯出核准。

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委託代理協議、相關財產權利證明,未經公證的,應當進行公證。 ”

6.批准後需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匯款

在對外資產轉移被批准後,申請人必須持批文於15個工作日內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匯款。外匯指定銀行亦稱“外匯授權銀行”,是經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的銀行。每個地區的外匯指定銀行由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指定。例如,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指定並公佈了上海市126家外匯指定銀行名單(點擊查詢),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國有銀行,及匯豐,花旗,摩根大通等外資銀行。因此您在匯出資產時可以在眾多外匯指定銀行中選擇最便利的一家來辦理。



7.其他重要問題

1. 在我辦理了申請一次性向境外匯出財產後,可以在境內提取外幣現鈔嗎?

《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售匯後,應直接將外匯匯往移民或繼承人居住國或地區申請人本人的賬戶,不得在境內提取外幣現鈔。” 因此,您申請的財產轉移額度不能用於提取現鈔。

2. 我的國外永久居留權和國籍正在審理中,是否可以提前辦理對外財產轉移?

否。只有已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國籍才有資格申請對外財產轉移。

3. 如果我出售國內的房產,較購買時已經升值很多倍,是應當以購買時的價格還是出售的價格來計算可對外轉移的額度?

應當以賣房時有據可考的金額為準,例如房管部門登記的交易金額。

4. 如果我不方便回國辦理對外財產轉移,可以請人代辦嗎?

可以。您需要在申請時提供委託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協議、相關財產權利證明,未經公證的,應當進行公證。

5. 如果我在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以後獲得國籍以前繼承了一筆遺產,是否可以根據《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將該遺產變現一次性匯出境?

否,《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以”...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彙和匯出境外”。 “外國公民”指的是擁有外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永久居留權持有者。因此,若想將這筆遺產一次性變現匯出,需要待獲得國籍後再辦理。

總結

因此,如果您有超出每年5萬美元限額對外轉移資產的需要,不妨考慮通過投資獲得國外永久居留權項目來獲得一次性申請將國內財產對外轉移的資格。例如通過投資最低15萬美元,4個月左右即可獲得的格林納達永久居留權和國籍。這樣一來,便可在最短時間內根據上述《管理暫行辦法》獲得一次性將國內資產匯出的機會,優化全球資產配置。如果您希望赴美經商,更可以藉此為後續在美國投資開辦企業申請E2簽證甚至EB1C及EB5綠卡提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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