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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林大衛保險教室-车祸后的信件

12/23/2019     林大衛保險

在加州,大家都常常聽到或者自己經歷車禍,以為只要將車禍交待給保險經紀人處理,得到賠償就完事了,但是法律所要求的表格如果自己疏忽去處理,  日後會帶來   麻煩甚至違法。出了車禍後依照法律規定如果有人受傷或是車子的修理超過一干元,,必須在十天之內填交SR1 的表格並寄回給DMV 總部。這個表格的目的不是去追究誰對誰錯,只是為了確定在車禍時駕駛者是否擁有汽車保險,因為加州法律規定所有開車的人都必須要有汽車保險,否則違法。沒有保險的一方駕照最多可能被吊銷四年,除了這些,如果重大車禍過錯的一方,家中房地產也有日後被拍賣的可能。



近年車禍理賠金額變高,主要是因為醫療費昂貴,修理費用高昂以及零件上漲,尤其是有人受傷的車禍,律師控訴造成更高的理賠金額。當律師控告你 的時候,你自己的保險公司通常會叫你回答兩問題,第一個問題,你的保險公司想知道一下你出車禍時是不是商業使用在給公司辦事?比如說你的老闆臨時叫你幫他買個東西,途中出了事故,公司的商業保險,裡面有一個叫Non-owned Auto 的保障就會延伸出來。



而且理賠的順序可能是先由你自己的商業保險公司理賠,再來才是你自己的私人汽車保險公司。第二個問題,你的保險公司會叫你簽名,願不願意把你目前的保障內容透漏給對方的律師,尤其是責任險的部分,在這一點的事情上,因為我們作為保險經紀沒有權利告訴客戶怎麼樣去做這個決定,因為有利有幣,如果揭露自己的高額保障也許對方日後會小題大作爭取高金額賠償,如果揭露自己低額保障也有可能促使對方早日和解。一般來說,一個有人體受傷的車禍,理賠的金額會包括了醫療費用,造成疼痛不便的理賠,傷後復健的費用,受傷時期的工作收入損失,所以往往一個普通追尾事故也經常會造成高額的理賠的。最希望华人民众在购买汽车保险的时候,不要在责任险,就是這个部分省钱,一定要把保额加高加到最高,甚至有许多房地产的客户.我一再的强调,希望他们要在家买一个雨伞险, 就是高额100万起跳的责任险来保护自家的家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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