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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迪凱律師:【成功案例】配偶綠卡,B-2探親遭拒兩次後終獲批准

02/01/2018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

申請人:陳先生
配偶信息:何小姐持有美國永久居留證/綠卡
申請類別:B-1/B-2 Visa Tourism/Medical Treatment
被拒次數: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拒絕兩次
 
基本情況:
何小姐畢業于吉林大學後,自2003年申辦了H-1B在美國的公司工作,其後她也將身份轉為綠卡。她與丈夫陳先生分隔兩地,先生一直在中國工作,何小姐有時回國探親,但懷孕後未再回國,由於自己是高風險的糖尿病患者,她希望她的先生能來美國照顧她,於是陳先生申請了兩次觀光簽證。但這兩次申請都遭到領事館的刁難和拒絕,拒絕親屬來探訪的理由是因為他們認為劉小姐的先生有移民的打算,以及沒有準備齊全的完整資料,所以拒絕了陳先生的簽證。何小姐的小孩即將在耶誕節前出生,她心急如焚之下,她找到了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Law Firm)溝通後,11月初決定委託Joseph Tsang臧迪凱律師團隊辦理。我們在妥善的分析和安排,補充了充分的證明材料,協助陳先生重新前往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簽證,而陳先生也順利的在12月初北京大使館面試成功。
 
本案難點&成功關鍵:
如何在短期間內成功幫受益人申請B-2簽證
在何小姐即將生產、深怕她的先生短期間內無法來探望她的情況下,我們的律師迅速與劉小姐溝通,也協助何小姐與她的先生將我們需要的所有檔準備齊全,準備了充分並詳實的律師信;同時我們在中國的律師也幫劉小姐的先生進行輔導,讓客人熟悉重簽的重點和注意事項,並與領事館做協調,在我們雙方的努力之下,陳先生終於在小孩出生前順利的拿到了B-2探親簽證。
 
配偶有綠卡的情況下,如何證明先生無移民傾向
雖然陳先生並沒有移民傾向,但因為何小姐已有綠卡並且常住美國,夫妻兩地分居已久,小孩又即將出生,這讓移民官員懷疑陳先生會用這次機會進美國後就留下來。陳先生在中國有高薪良好的工作,現階段來說陳先生是不會考慮放棄他目前的工作,加上前一年他原本有機會能拿到綠卡,可是因為工作和父母的原因,他選擇先留在國內。為了讓大使館不再懷疑陳先生,我們根據多年來的經驗,讓陳先生準備足夠的工作證明與財力證明,還有父母的資料,耐心指導他如何跟移民官員解釋。
 
案件結果:
簽證面談預約在半個月後,期間內準備齊全超過50頁的資料,陳先生在北京大使館面談後獲得批准。
 
律師點評:
Joseph Tsang臧迪凱律師對於美國移民法規和政策掌握精准,文書有理有據;來自上海的陳婕律師,對於赴美簽證有12年實務經驗,從自身的簽證經歷到各類客人的不同類赴美簽證情形非常熟悉。對於赴美簽證的一些誤區,有以下幾點建議:
 
本人已經辦理移民,或直系親屬是美國公民或綠卡,不代表在移民等待期間不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來美國。只要能說服簽證官,在申請簽證時並無移民的意圖,獲得簽證後赴美短暫停留後,仍會如期返回原居住國,即明確的赴美目的、赴美必要性、牢固的回國約束力,仍然是能獲得簽證來美國讀書、商務、旅遊、探親訪友等活動。例如綠卡太太/小孩排期中申請B-2赴美探親、父母赴美探望綠卡或公民的子女。
 
此類我們成功案例還有:I-526排期等待中B-2探親退休老夫妻赴美探望洋女婿、已申請EB-5投資移民的主申請人取得F-2簽證赴美陪讀;CR-1配偶移民辦理中B-2簽證赴美探親;F-4兄弟姐妹申請的移民排期中申請R-1簽證來美工作等。
 
如果您有上述問題,歡迎和我們聯繫。
 
(注: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美國律師協會成員,獲有調解與仲裁研究生證書。T&A律師事務所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成立至今超過30年(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幫助世界各地無數家庭成就美國夢,在美國和亞洲建立了良好的聲譽。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電話:1-562-924-1981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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