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簡體 商家登錄

臧迪凱律師: B-2延期成功,顺利转换为E-2签证

05/11/2018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

公司成立年份:2015
行业:高尔夫旅游
国籍:原籍中国,后加入加拿大国籍
投资数额:八万美金
申请人:李女士
申请人职位:创始人
B-2延期批准日:12/01/2015
E-2最终批准日:07/20/2016
 
本案难点
• 申请人的原籍是中国,后加入加拿大国籍,对于证明E-2回国约束力有挑战
• 作为一名家庭主妇,申请人没有正式的收入来源,她的投资主要来源于朋友和丈夫
• 投资金额较少,仅八万美金
• 申请人身体虚弱,健康状态恐怕难以负荷公司管理事务
• 申请人有两个美国国籍的孩子,当初赴美生子,具有明显的移民倾向
 
背景简介
李女士想在美国创业,但苦于不懂这方面规定,且没有在美国合法的工作身份,于是通过网上查询找到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寻求帮助。李女士作为一个来自中国的加拿大公民,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梦想,想要开一个高尔夫旅游咨询公司,帮助人们赴美学习高尔夫球。然而,她缺少公司行业领域内的经验。为了成功的建立和运转公司,人们通常需要一段沉淀积累的时间来做足准备,打好基础。因此,我们建议她着手申请E-2签证,但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她做好公司成立前的准备,我们同时建议她先保留B-2签证。
 
然而,难以预料的情况发生了,在李女士来到美国着手准备她的创业计划后不久,她患了一场大病,导致难以继续她的工作。她的疾病成为了创业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极有可能让她前功尽弃。与此同时,在美国的每一天都不能被浪费,因为她需要去美国东岸寻找生意伙伴。糟糕的是,她的疾病使她卧床治疗了好几周,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针对这种意外情况,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积极快速的做出反应。在2015年12月,我们提交的时长六个月的延期申请被获准通过,将她的签证从B-2旅游签改为B-1商务签,以此来为她将来的E-2贸易投资者签证申请做准备。之后,李女士于2016年7月前往美国驻多伦多领事馆进行E-2签证面谈,顺利通过,从而获得5年签证。
 
申请要求
• 条约投资人须获得条约国的国籍
• 所投资企业必须为真实的并存在实际运营情况的美国公司,不能是“皮包公司”
• 投资给企业的资金数额较大且不可撤销
• 投资不得属于边际投资
• 投资人须有能力发展和管理公司
• 投资人须有意在E-2签证结束后离境
 
成功关键:
首先,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详细解释了李女士来到美国的目的。我们提出,李女士倍受鼓舞的想要在美国创立一家高尔夫旅游咨询公司,因为她对运动有着执着的热爱。并且,李女士认识许多中国的商业人士,能够助这个生意的发展一臂之力。这一点非常的关键,因为我们意识到需要有一个强而有力的理由来申请B-2签证的延期。
 
其次,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使用专业且充足的文件证明李女士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她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这确保了她不会参加任何违法的活动或打黑工。文件包括她的家庭银行对账单,缴税记录,和资产证明。
 
最后,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提出,依据9 FAM 41.31 N4,李女士的美国之行完全符合美国法律。为了之后的E-2签证申请而建立公司是合法的商业行为。除此之外,我们能够通过出示相关的文件,证明她与加拿大的家庭和财产之间紧密的联系,排除了她的移民倾向。
 
案件成果
李女士的B-2签证延期顺利通过,并且不需要补交文件说明。在延期的这段时间内,她得以留在美国准备E-2前期准备,在延期到期前离开美国,继而回到加拿大通过领事馆签证,她也成功转换身份,获得E-2贸易投资者签证,顺利在美国开始经营她的高尔夫旅游咨询公司。
 
对于案件的成功,李女士感到万分欣喜。原本她确信自己的疾病(尽管并不致命),会大大降低案件通过的几率,甚至摧毁一切可能性。然而,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专业的团队清楚还有另外一条法律途径向她敞开,我们承诺,也用实际行动力证,将她引向成功的那条路
 
(注:为保护隐私,案例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相关阅读:
 
更多信息,欢迎收听我们网上讲座:
如何理解E-2条约投资人签证?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電話:1-800-985-1234(Amy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註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把此文章分享到:

關於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