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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非營利商業諮詢公司,H-1B免抽籤3天批准 |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09/27/2019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

年份:2019
國籍:中國
申請人(美國雇主):商業諮詢公司(政府&大學合作非營利機構)
受益人(外籍員工):柯小姐
受益人學歷:美國MBA
H-1B 職位:Market Research Analyst



時間點:
06/28/2019 正式委託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07/19/2019 完成H-1B申請準備、遞交
07/22/2019 移民局收件
07/24/2019 成功獲得批准,無補件

難點
• 美國雇主是一個與政府&大學合作的非營利性商業諮詢公司,既不是教育學府,也不是研究中心,需要證明雇主的組織架構符合H-1B免抽籤申請條件;
• 美國雇主是成立不久的新公司,之前從未招聘過類似崗位職員;
• 美國雇主規模很小,僅有4名正式全職員工,大多數時間招聘兼職實習生工作;
• 柯小姐的職位:Market Research Analyst是H-1B補件“重災區”;
• 柯小姐之前的工作經驗與Market Research Analyst無關;
• 申請時間緊急,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準備時間。
 

背景簡介:
柯小姐在美國攻讀研究生時通過校內打工的方式接觸到了現在的美國雇主,雙方合作了多個商業諮詢項目後,對方非常滿意她的工作能力,並決定在她畢業後為她申請H-1B簽證。這是柯小姐的第二個研究生學位,之前的OPT機會都已用完,她必須抓緊畢業後的60天grace period遞交申請,否則就必須離境。 6月,柯小姐的老闆在同行的介紹下聯繫到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付費評估免抽籤H-1B申請的各項條件。
 
柯小姐和老闆原先一致認為只要公司是非營利機構(Nonprofit),就符合免抽籤的標準,然而,當臧律師仔細詢問了公司的業務內容後,她們才發現自己的認知是錯誤的。柯小姐的公司,主要經營業務是商業諮詢,既不是高等教育學府,也並非純粹的研究中心,只是與政府和大學有合作,需要詳細解釋說明組織架構,從而證明雇主符合免抽籤申請條件。
 
柯小姐感到又擔憂又慶幸,擔憂的是免抽籤申請遠比她想像的要復雜,離60天grace period結束的時間越來越近;慶幸的是找到了專業的律師,對申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最終,柯小姐的老闆當場決定正式委託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為她辦理H-1B申請。
 
成功關鍵:
關鍵點1:雇主符合非營利機構免抽籤申請條件
雇主符合免抽籤條件的關鍵在於,證明這家商業諮詢公司是一個研究型的非營利機構。通過與柯小姐老闆的交流,我們找到了論證的突破口,雇主依靠多個組織的捐贈資金維持日常運作,這些組織全部是專注於研究的專業組織。由此可間接證明,雖然雇主業務性質是提供商業諮詢服務,但其服務完全由專業研究組織撥款資助。
 
除此之外,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的辦案團隊也仔細分析了捐贈資金的不同類別,發現美國雇主收到關於應用研究的捐款最多,這也證明了這家公司所提供的商業諮詢服務是建立在強大的應用研究基礎之上。
 
關鍵點2:解釋“Specialty Occupation”專業職位
Market Research Analyst職位近兩年是H-1B補件的“重災區”,在經過與柯小姐老闆認真的討論後,我們確認還是該職位與柯小姐的專業以及未來工作職責聯繫最強。為了打消移民官對Market Research Analyst的偏見,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指導並幫助柯小姐準備材料:

• 推薦信:柯小姐交友廣泛,有很多教授以及公司主管願意為她出具推薦信,然而,他們對移民局的要求不甚了解,不知如何下筆。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詳細指導了移民局希望在推薦信中看到並了解的內容,說明柯小姐的推薦人提高效率,在短時間內寫出說服力強的推薦信。

臧律師提醒:最近的H-1B拒絕通知書都有提到一點,就是推薦信的權威性不夠,移民官認為推薦信的內容過於空泛,既沒有提及雇主的商業運營模式,也沒有體現外籍員工的個人資質,可以明顯看出推薦人與雇主及外籍員工並不熟悉,導致提交的推薦信無效。因此,推薦信的內容和質量至關重要。

• 工作報告:我們提交了柯小姐在日常工作中的研究報告,一方面可用於證明美國公司的商業信息服務是建立在強大的研究基礎之上;另一方面也可通過報告裡複雜且專業的內容,向移民官說明這份工作一定需要至少學士學位的人來擔任。

• 業內同行招聘廣告:尋找和柯小姐雇主業務內容相似的非營利機構並不容易。於是,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團隊轉換思路,轉而搜索大公司中的特定部門或子公司。許多大公司的特定部門或下設子公司會進行柯小姐平時所做的市場研究,我們將這些資料收集,證明這些部門或子公司招聘相同職位時,要求求職者和柯小姐擁有相同的專業知識和學歷。

• 拆分課表與工作職責掛鉤:將柯小姐在研究生時期所學課程內容與Market Research Analyst職責掛鉤也是證明Specialty Occupation必不可少的關鍵點之一。我們制定了一份表格,將柯小姐的課程與她H-1B工作職責一一對應進行詳細的解說,證明她所學的專業知識與工作內容息息相關。
 
案件成果:
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於2019年7月19日FEDEX寄出柯小姐的H-1B申請,7月22日移民局收件,7月24日便接到了批准消息,無補件。美國雇主和柯小姐對如此之快傳來的好消息表示簡直難以置信,柯小姐激動得感謝不已,讓她能夠完美銜接F-1和H-1B身份,不浪費一點時間。對於我們高效優質的服務,雇主稱讚有加,表示接下來幫柯小姐辦理EB-2職業移民也一定要委託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完成。
 
律師點評:
職位本身並不是觸發補件(RFE)的決定性因素。本案裡的柯小姐選擇了Market Research Analyst這一補件“重災區”職位,卻3天內直接批准。毫無疑問,移民官對H-1B案件的審理要求愈發嚴格了。然而,如何能夠充分說明 “specific specialty knowledge learned in specific courses used for specific job duties, which result in large impacts” ,並保質保量準備申請材料,通過率便會大大提高。如果您有任何相關問題,不論您是初次申請,中途轉換公司,亦或是申請延期,歡迎致電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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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4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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