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才多,有些杰出人士通过EB-1A获得了美国绿卡。今天我们来谈一谈EB-1A杰出人才移民——奖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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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这些奖项是被国家或国际社会认可,并且是颁发给专业领域内杰出人才的奖项?
(a) 获奖标准
(b) 国家媒体或国际媒体针对该奖项的报道
(c) 颁奖组织在业内的声誉
(d) 得奖候选人的地理范围、入选标准、参赛人数
(e) 颁奖频率
( f) 以前获奖者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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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成功案例: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获得内部表彰的案例。
政府部门对于工作人员的表彰之所以难以符合要求,因为它们不是移民官期望看到的材料。很多时候,政府内部表彰并不对公众开放,获奖标准也含糊不清,少有证据来证明谁是颁奖者或颁奖机构具体是谁。
关于政府奖项的媒体报道一般也不多。过去的获奖者名单也不会向公众发布。通常最困难的在于难以从颁奖机构获得推荐信、来证明申请人的杰出。
我们曾有一个客户,是省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她获得了许多政府颁发的奖项;然而,很难获取与奖项有关的证明文件。
为了证明这些奖项的真实性和重要性,我们就像侦探一样,把任何有关的资料尽力拼凑在一起。比如:任何有关她贡献的新闻报道、证明她获奖的电子邮件、有关奖项设置的规定、工作名片等。
成功获得批淮的关键因素在于,我们将她所获的奖项视作最高级别的政府奖项,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一点,我们将该奖项与美国总统颁发的荣誉勋章和英国女王颁发的骑士勋章做比较,使移民官能够快速清楚的明白这个奖的意义和重要性。
本案送件后没有收到补件通知,仅三天内就获得批淮。整个案子成功的关键在于她所获得奖项是否足够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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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满足基本要求之外,EB-1A的申请文件上通常需要准备哪些?
(A) 每一个案子都是不同的
(B) 基本原则是使用任何可以证明奖项真实性的文件
(C) 基础资料:
i. 奖状
ii. 网页
iii. 媒体报道
(D) 在基础之外,还需提供:
i. 邀请函或邀请邮件
ii. 发送给竞赛组织的文件、简历等
iii. 竞赛报名、注册资料
iv. 竞赛章程
v. 推荐信
vi. 为了满足该奖项的竞赛条件,所获得的其它奖项
(E) 一般情况下,我们为每个奖项提供以上所述3-5项的文件,如果收到补件通知,我们会需要额外再提供。光奖项这一个标准,资料就可能有100~200页。
(F) 请注意,所有中文证明文件都需要认证翻译
一般来说,补件通知对于奖项会提出哪些要求?
a. 移民官通常会阅读整份申请材料,针对申请的每一点提出补件要求
b. 成功的要点在于如何让一个不熟悉申请人专业领域的移民官,了解申请人的奖项在他的国家具有一定分量?仅仅提交奖状、奖杯是不够的
c. 举个奖项的补件案例:申请人获得上海金融行业一个奖项,但移民局不认为这个奖项是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奖项,要求补充说明。
如何证明呢?
我们是从上海在全国的金融中心地位、在上海从业的金融人员数据、该奖项的评选范围有多少候选人,最终得奖人数,以���往届得奖人员中的知名人物;另外,从全球范围将上海与纽约、伦敦等金融中心比较,得出上海在全球的定位,从而得出申请人获得的奖项属于全国乃至世界范围。补件后很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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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一些比较常见的奖项,有哪些是申请人可以使用,但少为人知的奖项?
根据移民法规定,还有一些类似于奖项的东西,可以视情况被认定为符合奖项标准。我们会为客户根据这些少为人知的相关规定,据理力争。以下是一些大家经常会忽略的可以当做奖项的内容:
奖学金:比如说一些很厉害的奖学金项目:Fullbright和Roadscholar。一般来说,我们需要证明申请人是绝顶聪明的人才,能够成功获得这些一般人拿不到的奖学金项目,这可以被视作为符合EB-1A奖项标准。
风险投资:从大型知名投资公司(例如阿里巴巴)拿到2轮投资金额的人是一位不可多得杰出人才,这样的经历也可被视为符合获奖标准。难点则在于如何获得投资,因为很多这样的风投都是保密的。但通常来说,投资的目的都是为了在美国做一些大型的项目,所以这些投资公司也会愿意合作。
我们目前正在做一个相当有信心的案子,我们认为申请人作为首席执行官,带领公司在香港上市,是他所在行业中的第一个,并且IPO非常成功。
得到来自顶尖非营利组织、学校、机构、领导人的认可:很多时候,这些荣誉并不是通过和很多候选人竞赛获得的,但是这仍可以被视作为一个奖项,因为得到认可的原因是基于申请人自身的杰出和作出的伟大贡献。有些时候,申请人得到了这样荣誉的认可,却没有及时跟进。一旦我们能够拿到被认可的证明,一切都会不一样。
申请人的奖项是移民官最喜欢看的材料。尽管我们赢过很多申请人没有奖项的案子,但是我们需要详细解释为何他没有获奖的原因。
奖项对于移民官来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代表着已经有其它的机构或评委详细审查过申请人的工作,这样一来,这个奖项更能够证明申请人的卓越才能和凸显他的杰出之处。
确保获奖的原因与申请人接下来进入美国的计划密切相关。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5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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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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