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眾議院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及選擇法案 (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下一步就是交由參議院協商投票,可能会有一些修訂,但筆者相信會順利通過,無論是現任或下屆總统,亦會簽字成為法例。
這個法案的亮點是给予香港人一种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ion status,簡称TPS)。TPS要追溯至1990移民法大改革。当年筆者刚开始執業不久,就花了不少時間学習。TPS目的是给予留在美國的外國人,因為原居地的困局,例如政亂,天災,而不能回國或回去会十分危險,可以暫時在美國合法居留及工作, 並免於被驅逐出境。
目前受惠於TPS包括以下十國國民:
- El Salvador
- Haiti
- Honduras
- Nepal
- Nicaragua
- Somalia
- South Sudan
- Sudan
- Syria
- Yemen
川普政府欲取消某些國民的TPS,馬上引來訴訟,结果自然是暫時凍結取消令。
筆者十多年前的一名助理,和一名受惠TPS的Honduran 结婚,幾年前她離婚。TPS的期限可以一直延期。她的丈夫/前夫就用TPS留在美國很多年了。
这個法案包括以下幾個重点:
⑴給予在美國的香港人TPS居留及工作許可證。
(2)加快香港人申請庇護流程,並不受限制於每年的庇護限額。川普政府設立每年15000個限額。
⑶移民方面香港仍一如既往,保留独立地位,不屬中國。
若香港被定位TPS,將是TPS有史以来最富裕的地区被美國國會给予臨時保護身份令。
TPS及工作許可證须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並付申请及指纹費。筆者會静待法案的最後通过版本。屆時研究後会和讀者分享有关申请的要求及细則。
本文旨在提供基本法律常識, 不能用作法律意見。 讀者個案, 應資訊專業律師。 如若轉載, 必須刊登原文並註明作者。
黃麗華律師辦公室
地址: 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
電話 : (626)4496-600
電郵: chanwonglaw@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