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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入境美國的簽證問題 |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08/02/2021     黃麗華律師事務所

最新一輪的中美談判,中方要求糾正的清單上,包括取消對中國共產黨員及其家屬的簽證限制以及中國留學生入境的簽證限制。 早前亦有一批中國留學生,因為被領事館拒絕簽發學生簽證,打算聘請律師控告美國政府,維護他們認定的合法權益。

外國人入境美國的兩項主要簽證:學生及旅遊簽證,直接由美國領事館審核簽發。申請人若果不獲批準這類簽證,沒有其他法律途徑上訴或抗辯,但可以隔一段時間後再重新申請。

至於其他簽證,例如未婚夫妻,外國人來美國工作,以至親屬移民,先要向美國移民局提出申請,移民局批準申請後,再向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即使移民局批準,領事館仍然可以不給予簽證。申請人可按照領事館不批準的理據,透過相應的法律途徑處理。筆者過往就處理過很多因為申請人被領事館判定有欺騙或誤導美國政府的違法行為,為申請人申請豁免。有一些被拒簽證的案件,領事館指明會將原來的移民申請發回移民局重新審核,申請人可以再向移民局提出類似覆核的訴求。若果移民局覆核後仍然維持原來的批準判決,案件會重返領事館覆核簽證申請。筆者就為一位親屬移民的美國公民向移民局提出兩次覆核,因為第一次覆核成功後,領事館依然拒發簽證。第二次覆核再次成功後,領事館终於簽發結婚移民簽證給予公民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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